(略) 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社會車輛保障服務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一、采購項目內容
江西鑫磊 (略) (略) 機關 (略) 委托, (略) 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社會車輛保障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招標前期的采購需求方案進行征集。為 (略) 場需求,獲得潛在供應商充分響應,保障項目采購順利實施,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22號)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采 (略) 場進行公開征集意見,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郵箱提交相關意見。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略) 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社會車輛保障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2.預算金額:1元
3.響應服務商的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d.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服務商,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相關要求:本項目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扶持、節約能源、環境保護、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標的所屬行業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采購需求:(見附件)
(4)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公務出行社會車輛保障服務框架協議》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案說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提供完整準確的項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務類別、報價單位、最高限價、服務要求等。該方案將作為采購人編制采購需求重要參考依據。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12月30日17:30止(北京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3)請對本項目感興趣的潛在供應商按附件中《潛在供應商意見征集表》的格式,將意見方案(加蓋單位公章的pdf掃描件和word版本)同時發送至以下郵箱:*@*26.com。
2.其他說明
(1) (略) 場征集的意見,將由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方案評審,以確定最終的項目采購需求。
(2)參與本次征集意見的潛在供應商并不會因此在本項目正式采購中得到特別的優待;即使未參加征集意見的潛在供應商仍然有資格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3)潛在供應商也不會因參與征集意見提出問題而遭到采購人的歧視,請潛在供應商充分表達對推進本項目實施的合理性和建設性建議。
四、聯系方式
采購人: (略) 機關 (略)
聯系人:彭文芳
聯系電話: 0796-(略)
采購代理機構:江西鑫磊 (略)
聯系人:肖琪
聯系電話:0796-(略)
附件 (略) 場化保障服務需求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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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