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價:¥300.00
起始價:¥300.00 溢價率:0.00%
保證金:¥300.00(綜合資產保證金錢包)
資產描述 | 該批物資的數量與質量均以移交時的實物現狀為準,清單僅供參考。 1、該批資產均已報廢,無使用價值,不保證配件、附件齊全,數量以標的移交時實際清點為準。 2、該標的物不接收現場踏勘。 3、該標的 (略)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受讓方承諾已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瑕疵,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2、受讓成功后,受讓方已向北交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移交保證金。受讓方須在本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并簽署《動態報價成交確認單》,受讓方憑該確認單及有效身份證明與轉讓方進行標的資產的確認、交接工作。受讓方須在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清運,雙方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移交資產的數量、質量以現狀為準。 3、自受讓方進入現場后,標的資產的所有權便移交給受讓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標的物交接后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需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有關手續。 4、設備吊裝、運輸過程中,受讓方應遵守轉讓方及存放地廠區的規章、制度。服從轉讓方及存放地廠區的管理,要按轉讓方清運時限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清運。清運時由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等事故由受讓方負責。 5、在資產移交過程中,受讓方保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拆運工作,受讓方拆運標的資產施工時須加強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得危害轉讓方人員及財產的安全,因受讓方原因給轉讓方或第三方人員及財產造成的損害由受讓方負責賠償。受讓方人員在轉讓方現場工作過程中,如出現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讓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受讓方在資產移交完畢后,不遺留任何標的附屬物。 |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轉讓標的資產的數量和質量均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本標的資產不接受現場踏勘,照片和處置清單僅供參考,轉讓方不保證其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3、成為受讓方后須向北交所支付成交金額5%的交易服務費; 4、若非轉讓方原因,受讓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交易價款、辦理完移交的,視為受讓方為違約,轉讓方及北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已交付的移交保證金及成交價款。未完成移交的資產視為受讓方自愿丟棄,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追究清運資產產生相關費用的權利。 | ||
其他附件 | 附件: 報廢清單.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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