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 (略) 萬柏林區 (略)
二、保證金額度:0
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裝卸費等,稅率為13%,即包到價; 二、資質要求:供應商要求為具有生產能力的生產制造商,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滿足報名及技術要求,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 三、售后服務:提供7*24小時響應機制,在接到客戶電話1小時內要有響應,若電話不能解決,技術服務人員24小時-48小時內趕至現場進行技術支持。 四、供貨時間規定:合同簽訂后30天全部到貨 五、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并完成掛賬手續后買受人于 18個月內支付完出賣人的合同價款,電子承兌結算(如遇現款結算,統一按同行業同期貼現匯率核減貨款總價)。 六、運輸方式:采用最便捷、安全的方式運抵現場,運抵現場前的風險由供方承擔;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嚴禁性能抵觸、互相影響的貨物混合包裝,包裝的容器應與被包裝貨物體積相適應; 七、交貨地點:上河煤業 八、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30天全部到貨 九、包裝要求:包裝要求符合國家包裝標準或產品出廠標準。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嚴禁性能抵觸、互相影響的貨物混合包裝,包裝的容器應與被包裝貨物體積相適應。 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報價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格式詳見發詢附件, (略) 公章),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做出承諾。 十一、中選方案:按項中選 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供銷分公司監督電話:0351-*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太原煤炭氣化(集團) (略)
四、技術條款:
1)產品性能及使用范圍:產品功能及用途、所屬項目、應用部位、現場條件、需達到的煤礦使用總體效果等。 (2)驗收標準: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執行檢驗; (3)報價含內置相關傳感器
五、注冊資本必須大于等于*元
六、報名要求:供應商要求為具有生產能力的生產制造商
七、資質要求:
八、備注:1.供銷分公司監督電話:0351-*,郵箱:*@*q.com;2.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