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轉讓標的為轉讓方接收的抵債資產, (略) 紅山區站前辦 (略) 西金百合4幢*號,根據轉讓方提供不動產權證明標的資產為轉讓方(分支機構)所有各意向受讓方需自行聯系轉讓方盡調聯系人了解具體情況,成交后轉讓方僅配合提供過戶相關資料,受讓方自行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如無法完成過戶,受讓方自行承擔包括資金成本、時間成本等全部相關風險,交易價款不予退還。轉讓標的建筑面積、證載用途、裝修情況、目前狀態等信息以實際情況為準。標的照片圖片僅供參考,本次轉讓房產所涉及的戶型及結構僅供參考,標的以現狀轉讓,實際情況以現場標的為準。 2、標的房產狀態:標的房產狀態以實際勘驗為準,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房產使用情況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擔按現狀受讓后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受讓方應自行查閱檔案、現場調查走訪,并獨立作出是否投資、投資價值如何等的判斷,中心對標的資產的現狀、價值等不做出承諾,所提供的推介資料及介紹、說明、解釋等內容,也不構成對標的資產價值的任何聲明和保證,標的資產最終以其相關法律文書等記載的內容為準,請受讓人自行與轉讓方聯系查閱。 3、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房屋面積以轉讓方提供的資料為參考,最終以標的所在地房管部門、規劃部門、土地部門核定為準。最終成交價不因面積誤差而改變。請各意向受讓方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房產。 4、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5、如上內容均來自于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6、 (略) 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 (略) 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 (略) 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7、特別提示: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 (略) 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受讓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