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蓮花鎮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地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如下:
蓮花鎮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地項目地 (略) 蓮花鎮蓮花村,東側為農用地,南側 (略) ,北側為農用地,西 (略) 。歷史上:地塊內無工業企業生產歷史,2013年以前地塊主要為農用地;2013年,地塊內西南側新增1間配電房。2019年新增約1350方堆土,為地塊外 (略) 建設施工后多余的土壤,來源于地塊外東側250 (略) 時開挖的表層土。2024年5月地塊內開始用推土機平整,于2024年8月平整完畢,平整期間無外來填土,為閑置空 (略) 配電房。
本次調查地塊原為農用地,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屬于居住用地(R2),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該地塊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的,屬于*類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為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摸清地塊污染情況,科學有效地消除地塊污染,確保地塊及周邊人群和環境的健康安全,2024年10月, (略) 蓮花鎮人民政府委托,湖州 (略) 在對蓮花鎮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地項目地塊進行資料收集、現場勘察以及人員訪談的基礎上,編制了初步調查的工作方案,并委托杭州中 (略) 對調查地塊進行了樣品的采集和分析,在此基礎上最終編制完成了《蓮花鎮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地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地塊外有4家企業和 (略) ,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不符合第一階段結束調查的要求,需對該地塊進行初步采樣分析工作,我單位工作組在第一階段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編制了布點采樣方案,并根據方案進行土壤及地下水采樣和實驗室分析,最終匯總編制成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請審查。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共布設7個土壤采樣點位(其中1個背景對照土壤采樣點位),共計送檢31個土壤樣品(其中3個土壤平行樣)。根據檢測結果,地塊內所有點位土壤采樣點位的樣品中檢測因子(重金屬及無機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石油烴(C10~C40))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篩選值。地塊外對照點土壤樣品中,所檢出物質的種類與地塊內土壤樣品中檢出物質種類基本一致,且濃度均未超過相關評價標準。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共布設4個地下水采樣點位(其中1個背景對照地下水采樣點位),故共計送檢5個地下水樣品(其中1個地下水平行樣)。根據檢測結果,地塊內所有點位地下水檢測因子可萃取石油烴(C10-C40)低于《 (略) 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地下水篩選值,其他指標除濁度、高錳酸鹽指數外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Ⅳ類標準。地塊內高錳酸鹽指數可能由于歷史上農家肥施用等因素導致此類指標偏高。此外,本次調查地塊及周邊地下水為非飲用水源,后期規劃為居住用地,地下水不會被開采使用。濁度為感官性指標,高錳酸鹽指數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不作為關注污染物,無人體健康風險。地塊外對照點地下水樣品中,所檢出物質的種類與地塊內樣品中檢出物質種類基本一致,除濁度外均未超過相關評價標準。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本地塊土壤中各檢測項目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篩選值,地下水中可萃取石油烴(C10-C40)低于《 (略) 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地下水篩選值,其他指標除濁度、高錳酸鹽指數外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Ⅳ類標準,可排除地塊受到污染的可能。因此本地塊可直接用于居住用地的開發利用,無需進行下一步詳細調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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