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義 (略) 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況 | 坐落位置 | 義東高速蘇溪大橋K11+985-K12+143橋下空間場地 |
土地證號 | 無 | |
土地面積 | 5688.0000平方米 | |
用途 | ||
類型 | 場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標的狀態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承租方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如發生問題,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負。承租方應維護好標的內的環境衛生,垃圾應及時自行清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創建工作。 2、租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改變或因政府規劃拆遷需要等原因,出租方決定提前終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須無條件服從),不視為出租方違約,并且對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損失,出租方除退還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間的租金外,不再承擔賠償、補償責任。 3、承租方不準亂搭亂建,如出現自行搭棚建房等違章現象被相 (略) 理的,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本次所有出租標的均以現狀出租,承租期間出租方不負責標的的修繕。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標的結構前提下,可以對標的進行裝修。租賃期間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屬物、裝修物,期滿后無償歸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經營所需,需要辦理相關證照的(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消防驗收合格證等),辦證手續、責任、費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給予協助。證照辦理成功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一旦參與競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認可并遵循本項條款的約定。 5、本次招租的標的不得改變用途,須按合同要求使用標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轉租或以其他方式變相轉租。如有類似情況發生,出租方有權收回承租權。標的水、電安裝及相關稅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安裝須由專業人員操作,安全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略) |
聯系人 | 朱先生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略) | |
聯系地址 | (略) 福田街道福田收費站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略)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租期內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3%。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須在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交納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應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務費(詳見《特別事項約定》)等。 | 出租用途 | 堆場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 %收取。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于租賃到期時,經租賃雙方確認無異議后退回。 2、標的競得人自第二年起標的租金交納依照《租賃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3、合同簽訂:出租方在競得人付清全部款項后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與其簽訂《租賃合同》。 4、按照租賃合同中所列租賃起始日前按出租標的現狀辦理租賃物移交手續。 5、權證相關信息:無產權證。 6、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7、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按現狀出租。 | ||||
租期 | 5年(自合同約定之日起算)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本次公開招租面向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 2、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2.4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6: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詳見《特別事項約定》。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25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4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4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審核通過后,獲得競價資格,進入競價大廳參與報價。 3、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1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25個周期。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租賃合同(樣本).doc 示意圖-義東高速蘇溪大橋K11+985-K12+143橋下空間地塊.jpg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虞女士 | 電話 | 0579-(略)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號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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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