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3月 (略) 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35-#
傳 真:0535-#
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46號
郵 編:#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備注 |
1 | (略) (略) 氰化尾渣選硫裝置生產線改造項目 | (略) | (略) (略) | 煙臺 (略) | (略) (略) 氰化尾渣選硫裝置生產線改造項目為改擴建項目,建設地 (略) 張星鎮北里莊村東、 (略) (略) (略) 內,廠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20.#°,北緯37.#°。 由于2020-2022年期間礦山企業全面減產,導致氰化尾渣產生量降低,氰化尾 (略) (略) 的原料,直接制約了浮選系統、硫酸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行。同時“#噸/年氰化尾渣富集硫精礦裝置”項目運行早期產生的高硅尾渣經過二次浮選后可以再次提取硫精礦,有較大的利用價值。故金合科技利用原有浮選系統將部分高硅尾渣進行了二次浮選,二次浮選后高硅尾渣于2023年12月進行了危險特性鑒別工作,根據危險特性鑒別報告結論及專家意見可知,二次浮選后高硅尾渣不具有危險特性,不屬于危險廢物。 (略) 場條件改善,原有浮選系統已正常生產,無法額外承擔二次浮選工作,故本次擬對原有浮選工藝進行優化,增加濃硫酸破氰裝置及二次浮選設備,將現存的高硅尾渣及現有項目正常生產掃選尾礦(壓濾后即為高硅尾渣)做為本次二次破氰浮選的原料,通過本次工藝改造,可進一步降低高硅尾渣中總氰含量,同時提高硫精礦產量。 項目新增酸浸破氰槽及堿浸槽、浮選機,依托現有尾礦濃密機及尾礦壓濾車間、硫精礦濃密機和硫精礦壓濾車間。項目改造完成后 (略) 理高硅尾渣#噸(干礦量),其 (略) 理現有項目—— (略) (略) 氰化尾渣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項目一期工程(#噸/年氰化尾渣富集硫精礦裝置)正常生產產生的高硅尾礦(滿負荷產生量為36.#t/a)(干礦量),剩余能 (略) (略) 內現狀堆存的高硅尾渣。處理后產生含水率約20%的高硅尾渣#t/a(干礦#t/a),總氰約0.15mg/kg、硫精礦#t/a(含水率約33%,硫含量5%), (略) (略) 制酸裝置原料使用, (略) 理后高硅尾渣為疑似危廢,暫存于現有4號、5號料棚內,處理后高硅尾渣如鑒別不是危廢則進行綜合利用,主要利用方向為當地金礦企業用于井下充填;如鑒別是危廢,按照危廢進行管理。 (略) 理后的高硅尾渣后續將按照《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危險廢物鑒別。 | 1.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酸浸工段設施為負壓操作的密閉裝置。在酸浸槽上方設置加裝吸風管,原料酸浸產生的含有HCN的氣體經吸風管負壓輸送至現有酸浸尾氣吸收系 (略) 理,凈化的尾氣經過現有高30m的排氣筒DA001外排。HCN有組織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限值要求。 項目料倉、攪拌機密閉,黃藥投料點上方設置集氣罩,石灰料倉頂部自帶袋式除塵器(TA001),石灰料倉粉塵經倉頂 (略) 理后、黃藥投料粉塵及物料攪拌粉塵經袋式除塵器(TA002)處理后一并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 (略) 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無組織廢氣控制措施,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項目建成后顆粒物廠界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標準限值(1.0mg/m3)。 2.水環境影響 落實廢水分類收集、處理及回用措施,廢水不得排放。浮選精礦和尾礦壓濾后沉淀溢流水等回用于選礦生產補充水。酸浸廢 (略) 理產生的吸收液全部打入現有生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產。 3.聲環境影響 選用低噪聲設備,對主要噪聲源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聲環 (略) 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影響 按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一般固廢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中廢機油內部設備潤滑自用,剩余部分暫存危廢間,定期委托有資質 (略) 置;廢機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集 (略) 理;其余危險廢物暫存危廢間,定期委托 (略) 置資質的單 (略) 置。高硅尾渣作為疑似危廢進行鑒別,如鑒別不是危廢則進行綜合利用;如鑒別是危廢,按照危廢進行管理。 高硅尾渣暫存于現有4號、5號料棚,原料暫存于原料堆場,采取防滲措施均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2023);原料堆場、高硅尾渣料棚四周建有導流溝、應急池、回水泵等配套設施,均安裝 (略) 。高硅尾渣用于井下充填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充填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危廢暫存場所應按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2023)的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轉移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應制定危險 (略) 線并嚴格 (略) 線進行運輸;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避免二次污染。 5.污染物總量控制 擬建項目完成后,顆粒物排放總量應控制在0.0519t/a以內。 6.公眾參與 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各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反對意見。 | |
2 | 萊州 (略) #ta染料中間體及#ta溴系列產品生產建設項目 | (略) | 萊州 (略) | 煙臺云灃生態環境 (略) | 萊州 (略) 擬規劃建設#t/a染料中間體及#t/a溴系列產品生產建設項目,項目裝置及設備均為新建,新項目建成投產前現有項目裝置全部拆除完畢。 擬建項 (略) (略) 土山鎮、萊州銀海化工產 (略) 以北、 (略) 以東。項目建設情況如下: 主體工程包括:新建生產車間3座,其中1#生產車間生產#t/a 2,4-二硝基苯胺,主要設置胺基化反應釜3臺;2#生產車間生產5000t/a 2,4-二硝基-6-溴苯胺、5000t/a 2,4-二硝基-6-氯苯胺(環保新型)、副產2700t/a次氯酸鈉溶液,主要設置氯化反應釜3臺、溴化反應釜3臺;3#生產車間生產5000t/a溴素、5000t/a溴化鈉,主要設置溴化鈉中和反應釜3臺、溴素連續反應生產線2條): 儲運工程: (略) 4座,其中1# (略) 占地面積856.98m2,130m3氫溴酸儲罐4臺、130m3鹽酸儲罐1臺、110m3液堿儲罐1臺、110m3氨水儲罐2臺、50m3硫酸儲罐1臺、60m3備用儲罐1臺;2#氯 (略) 占地面積267.03m2,90m3氯酸鈉溶液儲罐2臺;3#2,4-二硝基氯 (略) 占地面積454.28m2,300m3 2,4-二硝基氯化苯儲罐2臺;4# (略) 占地面積414.928m2,20m3溴素儲罐5臺,20m3溴素應急罐1臺);液氯倉庫占地面積527.36m2,30m3液氯儲罐2臺;原料、產品倉庫各1座。 輔助工程:新建辦公樓、控制室、變配電室/空壓機房、生產調度中心、廠內物料輸送管廊等。 公用工程:新建給排水系統、供電、供熱( (略) 集中供熱,園區集 (略) 熱源,新建1臺4t/h燃氣鍋爐備用、運行時間2個月/年)、純水制備、循環水系統,溴化鈉提溴廢水 (略) 外部分 (略) 公共管廊, (略) 管廊敷設 (略) 域由企業鋪設管道,管道總長度 4.3km, (略) (略) 現有曬鹽鹽田#m2進行曬鹽。 環保工程:建設100m3/ (略) 理站2座, (略) 理工藝為“微電解氧化+芬頓氧化+絮凝沉淀+電催化氧化+雙效催化氧化+四效蒸發(共用1套)”,溴素塔底廢水輸送至租用的鹽田曬鹽;新建各車間 (略) 理設施及末 (略) 理設施;配套建設事故水池等風險防范設施。 項目建成后產品及產能:2,4-二硝基苯胺#t/a(外售3450t/a、8550t/a自用)、 2,4-二硝基-6-溴苯胺5000t/a(均外售)、 2,4-二硝基-6-氯苯胺5000t/a(環保新型)(均外售)、溴素5000t/a(4830t/a外售、170t/a自用)、5000t/a溴化鈉(均外售),副產次氯酸鈉2700t/a(需滿足《次氯酸鈉溶液》(#)。副產氯化鈉再生工業鹽2000t/a(需滿足《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T/#))。 | 1.大氣環境影響 (1)1#生產車間、2#生產車間、3#生產車間廢氣經 (略) 理匯入廢氣總管 (略) 、 (略) 理站廢氣經2級 (略) 理后由高25m排氣筒(DA001)排放。1#生產車間反應廢氣、過濾、干燥廢氣產生的氨經3級水噴淋吸收+1級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2#生產車間2,4-二硝基-6-氯苯胺反應過程的反應廢氣產生的氯氣、HCl經2級降膜水吸收+1級降膜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2,4-二硝基-6-溴苯胺反應過程的反應廢氣產生的氯氣、HCl、HBr、Br2經3級降膜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2,4-二硝基-6-氯-苯胺、2,4-二硝基-6-溴-苯胺生產過程的過濾廢氣產生的HCl經1級水噴淋+1級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2,4-二硝基-6-氯-苯胺、2,4-二硝基-6-溴-苯胺生產過程的干燥廢氣產生的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2級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3#生產車間溴化鈉生產過程的中和廢氣、溴素生產過程的反應廢氣、洗滌廢氣、蒸餾不凝氣經2級 (略) 理后 (略) 理總管,經 (略) 理匯入廢氣總管 (略) 、 (略) 理站廢氣經2級堿噴淋+2級 (略) 理后由高25m排氣筒(DA001)排放。排氣筒DA001顆粒物排放濃度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 (略) 濃度限值要求(10mg/m3);氯氣、溴素、HCl、HBr排放濃度須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排放限值要求(5mg/m3、5mg/m3、10mg/m3、10mg/m3),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排放標準值要求(14kg/h、0.9g/h、6000(無量綱));VOCs排放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Ⅱ時段濃度限值要求(50mg/m3)。 (2)備用天然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鍋爐廢氣由高20m排氣筒(DA002)排放,排氣筒DA002顆粒物、SO2、NOx、煙氣黑度排放濃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表2中的重 (略) 濃度限值要求。 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按照《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規定建立臺賬。建立、完善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系統,對揮發性有機物流經的設備或管線組件及其縫 (略) ,加強泄漏檢測,及時修復泄漏點。VOCs 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工藝過程、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廢水集輸、 (略) 理處置過程VOC (略) 理達標排放。 廠內監控點VOCs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無組織排放限值。 廠界VOCs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中表3標準要求,廠界氯化氫須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標準要求,廠界顆粒物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要求,廠界氨、硫化氫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二級新改擴建排放標準值要求,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標準要求。 2.水環境影響 溴素塔底廢水部分去溴化鈉提溴作為母液回用。溴素塔底廢水中和后廢水中COD、氨氮濃度須滿足《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半島流域》(DB37/3416.5-2018)表1一級標準以及《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表1直接排放的要求, (略) (略) 現有鹽 (略) 域曬鹽。其余工藝廢水、噴淋塔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循環水排污水、樹脂再生廢水、鍋爐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等低濃度廢水 (略) 綜 (略) (略) 理,與生活污水混合達標后經“一企一管” (略) (略) 理廠(萊州銀海 (略) )處理。 (略) 綜 (略) 理 (略) 理能力為2×100m3/d,采用“微電解氧化+芬頓氧化+絮凝沉淀+電催化氧化+雙效催化氧化+四效蒸發”工藝。 項目外排廢水中pH、COD、BOD5、懸浮物、氨氮、總氮、全鹽量、苯胺類、石油類、AOX、硝基苯類、氯苯、苯系物X須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間接排放限值、《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含2024年修改單)表1間接排放限值、《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 (略) (略) 理廠(萊州銀海 (略) )接納水質要求。 (略) (略) 理廠(萊州銀海 (略) )未投運前、配 (略) 未接管前,項目不得運行。 3.固體廢物影響 按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 (略) 置措施。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利用危廢暫存間暫存,全部委托有資 (略) 置,危廢暫存場所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相關要求。危險廢物轉移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避免二次污染。 4.聲環境影響 選用低噪聲設備, (略) 平面布置,對主要噪聲源采取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5.污染物總量控制 項目投產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廢水COD 2.44t/a,氨氮0.24t/a以內,廢氣排放顆粒物0.93t/a、VOCs0.52t/a、SO20.09、NOx0.30t/a以內。 6.公眾參與 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各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反對意見。 | |
3 | 山東 (略) 高端新材料紡織品項目 | (略) | 山東 (略) | 山東 (略) | 山東 (略) 高端新材料紡織品項目 (略) 東江街道南山 (略) 內企業 (略) 內,主要購置高速經編機、全自動整經機、染整等設備,利用先進的織造技術,建設高端新材料紡織品生產線。項目建成后年產高端新材料紡織品約#米。 | 1.大氣環境影響 預定型廢氣、后整理廢氣經負壓收集后,進入同一套噴淋塔洗滌+靜電油煙凈 (略) 理,然后通過1根2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排氣筒DA001中的顆粒物的排放濃度須滿足《 (略) 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略) 控制標準;VOCs的排放濃度及速率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7部分 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1 II時段排放限值標準。 定型機使用天然氣低氮燃燒,燃燒廢氣通過1根25m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排氣筒DA002中的SO2、NOX、顆粒物的排放濃度須滿足《 (略) 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略) 控制標準。 (略) 理站廢氣:主要包括NH3、H2S,經負壓收集后,經噴淋塔洗滌+生 (略) 理后,由1根2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排氣筒DA003中的NH3、H2S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標準要求。 加強營運期無組織控制措施的日常管理,減少無組織排放量。未被收集的預定型廢氣和后整理廢氣污染物,在染整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主要廢氣污染物包括顆粒物、VOCs。無組織廢氣中的顆粒物的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VOCs的排放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7部分 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 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 (略) 理站未被收集的臭氣無組織排放,NH3、H2S、臭氣濃度排放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2.水環境影響 擬 (略) (略) 理規模為1800m3/d,采用“格柵+調節池+氣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沉淀+ (略) 理”工藝。擬建項目生產廢水經擬建 (略) (略) 理與生活污水混合后水質須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及修改單、關于調整《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指標執行要求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年第41號)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水質要求, (略) (略) 泳汶 (略) 理廠 (略) 理。 落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強化環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監測。嚴格落實 (略) 防滲措施,強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發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生 (略) 、 (略) 理系統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風險的設施應設計、建設和安裝有關防腐蝕、防泄漏和泄漏監測裝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 (略) 域、重點設施開展隱患排查。合理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加強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保護地下水和土壤環境。 3.固體廢物影響 按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項目危廢暫存庫等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按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2023)的要求設置,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要求進行危險廢物管理。 4.聲環境影響 選用低噪聲設備,對主要噪聲源進一步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聲環 (略) 標準要求。 5.污染物總量控制 擬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應控制在化學需氧量25.1t/a、氨氮2.5t/a、顆粒物1.31t/a、二氧化硫0.49t/a、氮氧化物1.71t/a、揮發性有機物2.22t/a以內。 6.公眾參與 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各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反對意見。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