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略) G7611都勻至香格里 (略) 寧蒗至香格里拉段建設項目需要,經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俄亞鄉境內部分集體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范圍
涼山州木里藏族自治縣俄亞納西族鄉立碧村村集體土地(具體權屬地類面積以土地調查結果為準);擬征收面積:0.0886公頃(1.329畝),具體以實際征收面積為準,其位置詳見附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主 (略) 用地。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布后,由縣人民政府委托俄亞鄉人民政府會同縣 (略) 、縣人力資源和 (略) 、縣 (略) 等相關職能單位,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進行現場實物調查。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縣人民政府已對現場影像進行了鎖定,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安置。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在征地調查期間簽字或蓋章予以確認或不到現場確認的,其土地、附著物及青苗等內容以鄉(鎮)、村、縣 (略) 、縣林 (略) 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范圍圖
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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