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方式為掛牌轉讓。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截止當日17:00時前,登 (略) 場網(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競價交易規則》相關要求進行實名會員注冊,并按本公告要求將報名材料掃描件上傳至交易所(E交易)報名系統“相關附件”中,未能提供掃描件的,報名無效。 二、意向受讓方須上傳并提交材料: (一)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其他組織提供相應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 (三)收購承諾函(公告附件,請自行下載); (四) 轉讓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轉讓方或交易所要求報名方修改或補充資料的,意向受讓方應于交易所發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時間靠后者為準)后的第二個工作日17:00前將修改或補充的資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為無效報名(交易所發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統退回原報名資料之日)。 三、轉讓方設置資格條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將會同轉讓方根據報名結果進行資格審查,由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進行最終資格認定。 競買人須于報名時間截止前向交易所(E交易)系統指定的賬戶繳納足額交易保證金。交易所僅接受以競買人自身名義以轉賬方式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被視為已知悉轉讓標的情況,接受轉讓標的一切現狀(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直接確定其為受讓方;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交易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六、不符合受讓條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交易所將在本項目確認成交結果后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保 (略) 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