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送來《 (略) (略) 關于申 (略) 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廣 (略) 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穗水規計函〔2024〕6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略) 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審決策水務專業委員會2023年第十五次會議紀(穗水規計會紀〔2023〕52號),原則同意修改后的《 (略) 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廣 (略) 段)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該項目位于珠江后航道左岸孖涌上游,對后航道廣 (略) 段堤防進行除險加固,工程全長為195米,整治段堤防等級為1級,堤防防洪(潮)標準達到200年一遇。
三、投資估算。該項目總投資為*元。其中:工程部分靜態投資*元,建設征地移民補償靜態投資*元,水土保持工程靜態投資*元,環境保護工程靜態投資*元。請按不超過以上可研估算開展限額設計。
四、資金來源。該 (略) 財政出資。
五、建設管理模式。該 (略) 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建設。
六、建設起止年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
七、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八、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委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
(略) 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建設項目名稱: (略) 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廣 (略) 段)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 |||||||
招標內容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 標方式 | |||
全部 招標 | 部分 招標 | 委托 招標 | 自行 招標 | 公開 招標 | 邀請 招標 | ||
勘察 | |||||||
設計 | |||||||
建筑工程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
安裝工程 | |||||||
監理 | |||||||
主要設備 | |||||||
主要材料 | |||||||
其他 | |||||||
核準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規定,項目的建筑工程應采取全部、委托、公開招標。 核準部門蓋章 2024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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