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征求意見稿)》于**日至10月1 (略) 人民政 (略)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門戶網站公開征集公眾意見,目前征求意見已截止,收到6條反饋意見建議,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
序號 | 意見反饋形式 | 時間 | 提出修改意見情況 | 采納情況 | 不采納理由 |
1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增加免處罰條款: 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對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回收的食品進行顯著標示或者單獨存放在有明確標志的場所,未及時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并如實記錄的行為,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經行政機關責令期限內改正,危害后果輕微,免予處罰。 | 不予采納 | 食品安全監管涉及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實施特殊嚴格監管。 |
2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增加免處罰條款: 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 (略) 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經行政機關責令期限內改正,危害后果輕微,如正在辦理健康證或特殊情況短期內無法辦理(非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等情況,非主觀故意不辦理健康證,免予處罰。 | 不予采納 | 食品安全監管涉及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實施特殊嚴格監管。 |
3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增加免處罰條款: 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經行政機關責令期限內改正,危害后果輕微,免予處罰。 | 不予采納 | 食品安全監管涉及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實施特殊嚴格監管。 |
4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增加免處罰條款: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報告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到期未及時延續,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經行政機關責令期限內改正,危害后果輕微,如正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延續的或特殊情況短期內無法辦理等情況,非主觀故意行為,免予處罰。 | 不予采納 | 食品安全監管涉及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實施特殊嚴格監管。 |
5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增加免處罰條款: 食品經營者能提供產品合法來源的索證索票,未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經行政機關責令期限內改正,危害后果輕微,如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等,免予處罰。 | 不予采納 | 食品安全監管涉及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實施特殊嚴格監管。 |
6 | 電子郵件 | 10.17 | 建議免處罰清單第五條修改為“對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未按要求留樣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有上位法要求建議以上位法為準,建議與《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原文條款保持一致。 | 不予采納 | 該免處罰條款嚴 (略) 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的權責清單表述,不宜修改。 |
(略) 場監督管理局
**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