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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通過競爭性比選方式確定永川至自 (略) 永川至榮昌段和榮昌至川渝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第三方決策評估單位,特邀請合格的工程咨詢單位參與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一)永川至自 (略) 永川至榮昌段。項目前期業主 (略) 交通運輸委。項目起于 (略) 西側海棠大道,設樞紐互 (略) 圈環線高速相接,向西經青峰鎮、紅爐鎮、永榮鎮后進 (略) ,終點設樞紐互通與榮昌至川渝界段相接。路線全長約24.29公里。采用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雙向四車 (略) 標準,路基寬度26米。項目估算總投資41.94億元。
(二)永川至自 (略) 榮昌至川渝界段。項目前期業主 (略) 交通運輸委。項目起 (略) 峰高街道東側,接G85銀昆高速成渝段,向西南經直升鎮、雙河街道、清升鎮、清江鎮,止于清江鎮河中村川渝界,接四川段。路線全長約27.875公里。全線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起點至清江互通段采用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6 (略) 標準,清江互通至終點段采用雙向六車道、路基寬度34 (略) 標準。項目估算總投資38.07億元。
二、服務內容
對永川至自 (略) 永川至榮昌段和榮昌至川渝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開展決策評估,評估重點是規劃的符合性,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建設規模及內容是否符合建設標準等有關規范要求,投資估算是否準確等。第三方決策評估單位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評估任務,并分別出具項目可研評估報告。
三、時限要求
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單位補充資料時間不計算在評估時限內。
四、質量要求
可研評估報告成果應符合國家、 (略) 或行業技術標準及相關規范要求。
五、計價方式、限價、支付方式
本項目總費用采用總價包干形式,包括完成2個項目可研評估相關工作的全部費用。比選報價最高限價為47.(略)元(其中永川至榮昌段(略)元、榮昌至自貢段23.(略)元)。評估任務承擔單位完成評估并分別出具項目可研評估報告后,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次性支付。
六、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資質條件。比選申請人須是通過全國投資 (略) 備案并列入公示名錄的工程咨詢單位, (略) 專業的(略)級資信等級,或具有(略)級綜合資信等級;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比選。未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投標作廢,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核實 (略) 理。
(二)信譽要求。比選申請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比選申請人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列入“中國信用”網(http://**.cn)失信被執行人或者受懲黑名單,未列入中國 (略) (http://**.cn)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比選申請人提交的比選文件,全部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三)業績要求。近五年(從2020年1月1日起)以來,比選申請人獨立承擔過總投資1億 (略) 工程項目的可研評估咨詢(以委托書或合同日期為準,若評估委托書或合同中沒有體現項目總投資,需提供可研批復證明)。
(四)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應是經執業登記的咨詢工程師(投資),參加評估的人員應當熟悉國家和行業發展有關政策法規、規劃、技術標準及規范,并具有一定數量的對口高級技術職稱人員。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七、比選其他要求
(一)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比選文件。
(二)超過比選文件截止時間遞交的比選文件,不再接收。
(三)無論比選結果如何,比選人自行承擔參與本項目比選所產生的費用。
(四)比選人總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五)按照附件2要求,通過初步評審且綜合得分最高的為本項目評估單位,與其簽訂正式合同。
八、比選文件提交
(一)提交要求:將附件1紙質件一式三份密封后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提交方式:郵寄或者現場提交。
(三)提交地點: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 (略) 410辦公室。
(四)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3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前。如郵寄提交,以我委聯系人在截止時間之前收到比選文件為準。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23—(略),(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號建發大廈4樓。
郵政編碼:(略)
附件:1.比選申請書
2.競爭性比選評分辦法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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