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澗溪鎮白沙王村大麥洼水面經營權流轉公告
項目名稱 | (略) 澗溪鎮白沙王村大麥洼水面經營權流轉 | ||||||||||
項目編號 | 2025HDWNA(略) | ||||||||||
委托方 | (略) 澗溪鎮白沙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流轉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主管部門 | (略) (略) 聯系電話:0550-(略) | ||||||||||
公告及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3月14日19:00始至2025年3月31日17:0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3月14日19:00始至2025年4月1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
一、流轉標的基本情況 | |||||||||||
流轉標的 | 位置 | 面積(畝) | 用途 | 流轉年限(年) | 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略) 澗溪鎮白沙王村大麥洼水面經營權 | 東至溝,西至壩梗,南至山坡,北至操升寶養殖場 | 約40 | 水產養殖 | 20 | 0.4 | 0.5 | |||||
說明:1、水面不包括水位。 2、本項目有優先權人。 | |||||||||||
用途要 求 | 1、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造成永久性損壞。 2、水產養殖,禁止從事與養殖無關的經營性活動。 3、不得影響當地正常用水需求。 | ||||||||||
流轉價款及履約保證金支 付 | 流轉期內流轉價款不遞增,流轉價款每5年支付一次,首次流轉價款在合同簽訂之前付清,以后每次流轉價款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前,提前1個月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履約保證金為5000元,履約保證金與首次流轉價款一并支付,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
二、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對意向方的特別要求 | |||||||||||
(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流轉標的,就流轉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完成登記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流轉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流轉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流轉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 (三)流入方除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規定外,還需無條件服從水面的放水調度,在流轉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水面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經營管理活動,該水面不保證養殖水位。 (四)流入方不得損壞水面相關水利工程設施。 (五)流入方在設置攔魚、防逃設施時不得影響水面放水與泄洪;流入方在水面水域內科學、合理開展養殖經營活動,投放魚苗數量適中,密度合理,投放計劃應通報委托方。 (六)流入 (略) 范圍內只能進行水面養殖經營,不得進行其它與水面養殖無關的開發項目,否則視為違約,解除合同,流出方將不退還流轉價款。 (七)流入方在平時養殖經營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經營,做到在水面無任何圍壩養殖,保持水面原貌。在流轉經營期內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必須接受水面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遇安全事故、偷盜以及社會治安等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旱災、水災等)時造成的一切后果,流出方不承擔責任。 (八)流轉期內,流轉標的必須由流入方本人經營,未經流出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 (九)流轉期內,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流轉價款。如因 (略) 政規定需要解除合同的,流轉價款按照實際流轉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水面經營權流轉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流入方需將流轉標的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十一)流入方應于成交公告期滿且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與流出方簽訂《水面經營權流轉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移交交易監督管 (略) 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水面經營權流轉合同》。 | |||||||||||
四、流入方確定方式 | |||||||||||
本 (略) 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流入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方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2.意向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下方的“安徽 (略) 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具體流程參見 (略) 網站(網址:http://**)“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項目登記 |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點擊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確認系統跳轉至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http://**)。 2.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農村產權”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方可登錄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咨詢(0512-(略))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 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 (略) 絡連續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100元或其整數倍。 4.如流轉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略) 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意向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農村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 (略) 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發布后,成交人請登錄安徽公共資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 | ||||||||||
交易 (略) 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流入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可轉為首期流轉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意向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流入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水面經營權流轉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 (略) 公共資源交易 (略) 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政務中心16樓1627辦公室,聯系電話:0550-(略)。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相關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無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項目 (略) 查閱委托方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流轉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流轉公告的意向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http://**),該公告內容為流轉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方 (略) 查詢。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意向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5.免責聲明 省主體庫 (略) 服務,但不保證服務一定滿足用戶的要求,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不保證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真實性,服務不會發生出錯等。對于用戶因使用省主體庫服務而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服務而造成的用戶利潤、商業信譽、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損失)省主體庫不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更好地提升服務,省主體庫需要進行服務器配置、系統維護升級。在此期間發生的服務暫?,F象, (略) (略) 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務供應故障,應屬正常情況,不可視為省主體庫違約。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陳主任,聯系電話:(略)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010-(略)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高工,聯系電話: 0551-(略)、(略)(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四樓辦公室) | ||||||||||
項目聯系人 | 聯系人:賈工 聯系電話:0550-(略)( (略) (略) 一樓交易大廳) | ||||||||||
技術咨詢電話 | 0512-(略) | ||||||||||
本項目意向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附件:
水面經營權流轉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略)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略)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農村產權交易機構交易鑒證書編號: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引導農村產 (略) 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水面經營權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租賃)水面基本情況及用途
(略)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居) 組的 畝水面(詳見下表)經營權流轉(出租)給(略)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水面經營權用途:
禁止事項:
第二條 流轉(租賃)期限
水面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水面承包期剩余期限)。(略)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水面交付(略)方。
第三條 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簽訂 天內(略)方向(略)方(或鄉鎮三資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本年全年水面經營權流轉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略)方向(略)方支付當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略)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略)方有權獲得水面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略)方收回水面經營權。
2、有權監督(略)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租賃)水面,制止(略)方損壞流轉(租賃)水面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略)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略)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略)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略)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水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略) 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流入方在平時養殖經營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經營。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給水面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破壞原有水庫梗,確保農戶生產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略)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費。
6、未經(略)方同意,(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水面。
7、租賃期滿,及時向(略)方交還流轉(租賃)水面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結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略)(略)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結合同。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水面,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后,(略)方有權收回該水面的經營權,(略)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但需按照當時的水面經營權流轉政策與(略)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水面經營權流轉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結: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水面的,本合同自動終結。
(六)(略)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略)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經營權,并追究(略)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農建設的;
4、破壞、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納水面經營權流轉租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6、未經(略)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水面或以流轉水面經營權進行抵押擔保的;
7、經營狀況顯著惡化,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略)方非法干預(略)方生產經營活動,給(略)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略)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略)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略)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水面,改變水面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水面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略)方有權要求(略)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管理部門備案。
2、(略)方自合同簽訂 日內,向鄉鎮(街道)三資委托代理中心繳納風險保障金 元,用于支付(略)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農戶租金、(略)方擅自改變水面 (略) 罰金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徑解決。租賃合同期滿且無違約違規行為的,返還(略)方風險保障金本息。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 (略) )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流轉(租賃)水面所在地的農村水面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 (略) 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經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一份、農村水面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略)方(簽字): (略)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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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