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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縣人民政府虬 (略) :
你單位《關于要求批復沙 (略) 南社區十一人 (略) (略) 性研究報告的請示》(虬江辦【 * 】 * 號)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原則同 (略) 性研究報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沙 (略) 南社區十一人 (略) 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沙縣人民政府虬 (略) 。
三、項目地址: (略) 金橋南路1號( (略) 新校區校園內)。
四、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用地面積 * 平方米,建設十一人 (略) 1個。
五、項目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 * 萬元。其中,勘察費用1.65萬元,設計費用9.04萬元,施工費用 * .95萬元,監理費用6.81萬元,其他費用24.55萬元。由你單位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
六、建設工期:按12個月控制。
七、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原則同意項目 (略) 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相關內容,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重 (略) 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試行)》(閩委辦[ * ]97號)的要求,落實各項維穩應對措施, (略) 會穩定工作, (略) 會環境。
請據此批復抓緊做好項目各項前期工作。
沙縣 (略)
*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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