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以北、 (略) 以西地 (略) (略) 奎山街 (略) 以北、 (略) 以西,中心坐標:E 119.(略) °,N 35.(略)°,面積為(略)m2,合33.34畝。地塊四至范圍: (略) ,南至閑置地, (略) 社區,北至閑置地。地塊原用途為01耕地(0103旱地)、02園地(0201果園)、0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060 (略) )、07居住用地(0703農村宅基地)、12交通運輸用地(1 (略) 用地),規劃用途為07居住用地(0701城鎮住宅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5年3月,日照華 (略) 委托山東省地質礦產 (略) 第八地質大隊承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
項目組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標準及規范,制定了調查方案。2025年3月,項目組進行了現場踏勘,主要了解地塊位置、地塊現狀和周邊環境,并收集了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整體現狀進行了觀察記錄,主要包括地塊內構筑物、植被、場地水文地質等,并對調查地塊周邊環境進行了現場調查。結合現場踏勘情況,調查人員隨即開展資料補充收集、人員訪談和現場快篩工作,隨后轉入室內資料整理與分析,于2025年3月提交了《秦皇島路以北、重慶路以西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顯示,該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無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情況,不涉及工業廢水排放,無相關檢測數據表明存在污染,相鄰地塊無污染源,現場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跡象。現場快檢結果顯示,調查地塊土壤環境質量受人類活動影響輕微,未受污染。地塊相關資料較齊全,判斷依據充分。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認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塊內 (略) 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滿足建設用地的開發需求,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