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規資源準函〔2023〕105號
武清區人民政府:
(略) 授權審批,武清區汊沽港鎮40MW集中式風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準,按照《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略) 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發〔2020〕16號)要求,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汊沽港鎮一街村、二街村、三街村集體農用地0.5733公頃(含耕地0.0656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二、同意征收汊沽港鎮一街村、二街村、三街村集體土地0.5733公頃,涉及安置農業人口3人,通過社保方式安置。請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同意武清區汊沽港鎮40MW集中式風電項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規劃修改方案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請抓緊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以上批準用地,用于武清區汊沽港鎮40MW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供地時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
請按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并及時將供地有關情況按規定報備。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國家稅 (略) 稅務局、 (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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