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7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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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審批文號:泉獅環評〔2025〕表14號
(略) 永寧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 (略) (略) 編制的《永寧鎮“三區兩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沙美村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申請審批的報告收悉。經研究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地 (略) 永寧鎮沙美村(具體位置詳見報告表內圖斑),建設內容為采用回填土石方、坡面清理、拆除簡易房屋、場地清理、砌筑擋土墻、種植土回填、修筑排水溝、設置沉淀池、 (略) 護欄、修建種植池、設置警示標志、掛設 (略) 、完善噴灌系統、植樹種藤種草復綠等方式對廢棄礦山進行治理,治理面積#.85平方米。具體建設內容、總體布置、施工方案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根據項目環評內容和結論、《 (略) 發 (略) 關于永寧鎮“三區兩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沙美村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獅發改審〔2024〕5號)、《 (略) 自然資 (略) (略) 蚶江等2個鎮“三區兩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的批復》(泉資規〔2024〕44號),在依法取得相關的行政許可,并嚴格執行環評提出的執行標準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切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原則同意項目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經批復后的報告表作為你單位本項目建設和日常環保管理工作的依據。
二、項目應重點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嚴 (略) 自然資 (略) 批準的生態修復實施方案開展廢棄礦山治理工作。
2.加強施工管理??茖W安排施工時序,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水土流失,避開雨季施工,以減少雨水沖刷泥土的流失量;工程坡面清理、場地清理、修筑排水溝產生的土石方應全部用于場內回填;復綠工程應因地制宜,就近選取鄉土植物進行綠化,不得引進外來物種;項目回填的種植土應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2018)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限值要求;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及時清運、綜合利用,不得隨意傾倒、堆放。
3.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廢水依托周 (略) 污水排放系統排放,施工廢水經沉淀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4.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場地應采取圍擋、噴淋、灑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揚塵,物料運輸須配套防塵措施。施工揚塵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5.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項目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和低噪聲設備等控制施工噪聲,施工場界噪聲嚴格執行GB#—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
三、項目施工必須嚴格控制在擬建項目的紅線范圍之內進行,嚴格控制臨時占地范圍,施工結束后應及時采取土地整治、綠化等措施。
四、應嚴格按本環評內容建設運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建設內容等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的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 (略) 的批復要求,做好各項污染的防治工作,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建成后應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略) 石獅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按全鏈條環境監管要求,做好該項目環保“三同時”監督檢查。
(略) (略)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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