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保靖工業集中區鐘靈山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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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保靖工業集中區鐘靈山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 |
建設地點 | 保靖縣遷陵鎮鐘靈山工業園 |
建設單位 | 保靖誠興 (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 (略) |
項目概況 | 保靖誠興 (略) 擬建設保靖工業集中區鐘靈山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對保靖工業集中區鐘靈山園區內工業廢水以及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該項目設計污水處理總規模10000m3/d,分兩期建設,近期建設5000m3/d,遠期再建5000m3/d。:工業廢水-粗格柵池-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調節池-化學沉淀池-兼氧FMBR處理池-消毒池-出水,生活污水-預處理(格柵池-調節池)-兼氧FMBR池-消毒池-出水。廢水處理處理后鉈達到《工業廢水鉈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968-2021)標準,其他因子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表1一級A標準、表2和表3標準后排入泗溪河。服務于鐘靈山組團內企業生產及生活廢水深度處理,接納組團內錳渣庫滲濾液經處理達到納管標準的廢水。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施工期廢氣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廢氣主要為廠區及管網施工場地平整、土石方挖填、管溝開挖回填、物料堆存等產生的揚塵,以及材料及棄渣運輸過程產生的揚塵。主要環保措施為:嚴格施工管理和保護措施,渣土車輛采取覆蓋措施;對進出工地車輛進行清洗,避免帶泥上路;施工場地灑水降塵,實行彩鋼圍擋、臨時土方壓實、分段施工、及時回填等措施降低揚塵影響。 2、施工期地表水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污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主要環保措施為:施工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降塵用水和混凝土養護用水;洗車廢水采取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 3、施工期噪聲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噪聲。主要環保措施為:施工單位應采取施工圍擋,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嚴禁中午(12:00-2:00)和夜間作業(22:00-6:00)作業;施工期物料及渣土運輸車輛經過居民等聲敏感區應禁止鳴笛并減速行駛。 4、施工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固廢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棄土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主要環保措施為:施工產生的建筑渣土用于場內回填,做到渣土綜合利用,無棄渣外運;對安裝工程的金屬廢料進行回收;地基開挖時產生的挖方可全部用于場內回填平整和綠化,無棄土產生;設置垃圾收集容器,派人專門收集,交由環衛部門運至保靖縣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5、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主要為項目占地及對施工區域植被的破壞。主要環保措施為:污水管網鋪設中,應嚴格控制在臨時占地施工區域內施工,嚴禁越線占地和破壞植被,在施工結束時應恢復臨時占地植被;對施工場地周邊的樹木應盡量減少砍伐,對無法避免砍伐的樹木,應在施工結束后進行植樹補償;臨時開挖出的土方堆放,要采取防浸泡、防沖刷、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廠區合理綠化,選擇當地常見植物物種。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營運期大氣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營運期廢氣主要為惡臭和食堂油煙。主要環保措施為:臭氣采用曝氣式污泥法進行除臭;安裝高效靜電油煙凈化器,確保食堂油煙達標排放。 2、營運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營運期廢水主要為項目收集的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主要環保措施為:污水處理廠收集的工業廢水經“格柵-旋流沉砂池-調節池--化學沉淀池-兼氧FMBR處理池-消毒池”處理工藝處理,生活廢水經“預處理(格柵池-調節池)-兼氧FMBR處理池-消毒池”處理工藝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 標準和《工業廢水鉈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968-2021)后外排泗溪河。 3、營運期地下水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主要環保措施為:對污水處理廠廠區采取分區防滲措施。 4、營運期噪聲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營運期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主要環保措施為:選擇低噪聲設備;對噪聲源采取隔聲和消聲措施;合理布局噪聲設備;在廠區車間周圍,道路兩側進行大面積綠化,以降低廠界噪聲。 5、營運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格柵柵渣、沉砂池沉砂、脫水污泥、含油廢物、實驗廢液、職工生活垃圾等。主要環保措施為:沉砂、污泥按《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鑒別后,若是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理,若不是危險廢物則定期送垃圾填埋場處置;含油廢物、實驗廢液等暫存危廢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柵渣、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清運至保靖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 6、營運期土壤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在事故情況下,廢水收集及處理池的池體即設備基礎因系統老化、腐蝕、破裂等導致污水滲入地下,對土壤造成一定影響。主要環保措施為:在格柵池、沉淀池、調節池、兼氧FMBR池等重點區域均應設置防滲層,防滲層的厚度相當于滲透系數10×10-7cm/s和厚度≥60m的粘土層的防滲性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相關要求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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