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精銳 (略) 破產清算案
債權申報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知書
(略) 精銳 (略) 各債權人:
(略) (略) 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粵01破申9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廣州精學睿 (略) (略) 精銳 (略) (以下簡稱“精銳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以(2025)粵01破108號《指定管理人決定書》指定廣東金輪律師事務 (略) 精銳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負責人為陳聯書。現管理人就債權申報、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 (略) (略) (2025)粵01破108號《公告》要求,精銳公司的債權人應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逾期未申報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二、精銳公司的債權人申報債權應按《債權申報須知》提交申報材料。
《債權申報須知》及申報材料模 (略) 頁鏈接地址:【http://**】進行下載及獲取。請各債權人盡早申報債權,便于管理人及時作出債權審查意見或補充材料通知等,保障債權人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充分行使表決等權利。
特別說明:債權人現場申報債權,敬請提前一天致電管理人確定具體時間。申報材料中的證據原件應交管理人現場核對,經核對無誤后退回提交人,管理人不留存證據原件。
三、精銳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四、附利息的債 (略) (略) 破產清算受理之日停止計息,即利息債權的計算至2025年3月10日止。
五、本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在 (略) (略) ( (略) (略) (略) 66號)第52法庭召開。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當庭 (略) 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略) 精銳 (略) 管理人
2025年4月8日
管理人聯系方式:【聯系人馬學信、唐志梅(工作電話:020-*);聯 (略) (略) (略) 21號粵海金融中心29樓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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