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 (略)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目標指標,充分發揮咸陽礦產資源優勢,扎實推進高質量項目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陜西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實施辦法》等規定, (略) 自然資源 (略) (略) ,對淳化縣方里*村礦泉水勘查區塊探礦權實施掛牌出讓。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 (略) 自然資源局
住所: (略) 秦都 (略)
二、 (略)
名稱: (略) (略)
住所:秦都區高新中韓產業園A區匯科創新中心3樓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探礦權名稱:淳化縣方里*村礦泉水勘查區塊
勘查礦種:礦泉水
地理位置:位于淳化縣方里鎮固賢村*村組,北至清峪河、南 (略) 姚家店段、西鄰淳化縣方里鎮北沿渠村柴家溝、東至淳耀公里太陽廟段。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34°53′35.537″,東經107°59′43.088″。
面積:2.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08°46′00.912″ | 34°51′16.103″; | 6 | 108°47′11.098″ | 34°50′50.028″; |
2 | 108°46′58.440″ | 34°51′04.946″; | 7 | 108°47′18.964″ | 34°50′46.244″; |
3 | 108°46′49.717″ | 34°50′56.375″; | 8 | 108°47′32.406″ | 34°50′30.696″; |
4 | 108°46′50.250″ | 34°50′52.120″; | 9 | 108°47′07.289″ | 34°50′16.321″; |
5 | 108°46′57.943″ | 34°50′53.257″; | 10 | 108°45′47.524″ | 34°50′40.405″。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升詳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 (略) 令240號)第十七條規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擬出讓年限:5年,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起始價:*元(大寫:***萬元整)
四、競買人資質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境內事業單位,除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
2.競買人需具備對礦產資源進行綠色勘查開發利用、對礦區進行治理、生態修復以及綠色礦山建設的經濟實力與能力。
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安全生產鄰域嚴重失信懲戒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4.本次探礦權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網上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30日14:00止。
(略) 址:http://**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登錄 (略) (陜西省) (略) (略) (http://**)- (略) -陜西權益類交易系統(企業端)-礦業權(企業端)查閱項目公告下載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起止時間:2024年3月18日9:00—2024年4月16日16:00止。
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資料:(1)申請人一般情況表(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出讓文件);(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3)競買聲明(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出讓文件);(4)競買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加蓋競買人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成立時間至提交報名申請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企業可提供其報名申請前三個月內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掃描件;(5)競買人資質條件3查詢結果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6)競買人對礦產資源進行綠色勘查開發利用、對礦區進行治理、生態修復以及綠色礦山建設的經濟實力與治理能力的承諾書原件(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自擬)。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探礦權采用無底價掛牌出讓,按照增價報價方式,不得以起始價報價,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元或人民幣*元的整數倍。
2.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八、 風險提示
1.礦產資源勘查投資具有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通過實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該探礦權相關情況,審慎評估投資風險。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掛牌出讓礦權無異議并全部接受,能承擔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并對自己參與出讓活動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略) 不承擔責任。
2.因法律法規,國家或地方產業、環保、規劃等政策調整因素造成的勘查無法實施的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出讓的探礦權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 (略) 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 (略) (略) 提出。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掛牌結束后,若競得人拒絕或逾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探礦權出讓合同》,其競得結果無效,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出讓人有權對該探礦權另行出讓。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失信主體和失信行為,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限制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造成損失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內容
1.本次掛牌出讓項目保證金金額:*元。保證金截止時間:2024年4月16日16:00止。
2.網上掛牌成交后,競得人按照系 (略) 簽訂《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將于《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自 (略) 站、 (略) 自 (略) 站、 (略) (略) 公示10個工作日。成交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 (略) 自然資源局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競得人按有關規定和 (略) 自然資源局辦理探礦權登記。
3.探礦權競得人簽訂合同后,按《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相關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掛牌競爭確定的成交價。開采時,每年按照上年度銷售收入的3%繳納逐年征收的采礦階段出讓收益。
4.根據前期征求林業部門反饋意見,該項目涉及林地草地,應依法辦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草地審核審批手續。
5.根 (略) 文化和旅游局反饋意見,該項目應按照文勘前置要求,施工前做好項目選址及文勘程序。
6.競得人須按照《地熱資源地質勘查規范》提交地熱資源勘查報告,完成階段性勘查,具備開采條件的,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轉為采礦權。
7.競得人在勘查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義務。
8.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本次出讓公告同時在自然資 (略) 站、 (略) 自然資 (略) (略) (略) 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 (略) 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略) (略)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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