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恒昌 (略)
強制清算兩案選聘涉稅服務機構公告
(略) (略) 已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裁定受理盛友新對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 (略) 恒昌 (略) ( (略) )的強制清算申請,并于2023年7月26日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 (略) 、恒昌公司清算組。
為推進兩案強制清算工作, (略) 理涉稅事項, (略) (略) 之后,根據《 (略) 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清算組決定公開選聘具備資質和相關業務經驗的涉稅服務機構,現將選聘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金鑫公司基本情況
1.注冊登記情況:金鑫公司設立于2002年1月31日,公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人民幣,營業期限2002年1月31日至無固定期限,住所地武漢東湖新技 (略) 光谷大道19號金鑫·國際一期1棟1單元17層15辦公號( (略) (略) ),法定代表人金年春。
2.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一般項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3.資產情況:
(1)金鑫公司有位于武漢東湖新技 (略) 的辦公房屋436套(面積#.25m2)、商鋪203套(面積#.67m2)、住宅138套(面積#.95m2)、無證房屋66套(面積9371.45m2)、地下一層隔斷房63套(面積1078.74m2)、還建商鋪9套(面積1012.16m2)、還建住宅43套(面積4493.67m2)、車位839個;
(2)金鑫公司有位 (略) 御江名苑的辦公房屋28套(面積1443.4m2)、商鋪5套(面積2765.72m2)、住宅1套(面積96.31m2)及地下室、架空層8套(面積4357.86m2)、車位74個;
(3)金鑫公司有位 (略) 望山門新都的商鋪25套(面積4623.88m2)、車位74個;
(4)金鑫公司有位 (略) 御景名苑的商鋪15套 (面積1407.8m2)、車位66個;
(5)金鑫公司有位 (略) 花山的房屋29套(面積5657.6m2);
(6)金鑫公司有位于長咀工貿的面積#.366m2的房屋等;
以上部分無證房屋面積以實測為準。
以上財產部分存在查封的情況。(如需了解財產詳情,請提前與清算組聯系獲取)
(二)恒昌公司
1.注冊登記情況:恒昌公司設立于1998年7月14日,公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人民幣,營業期限1998年7月14日至無固定期限, (略) (略) (略) 61號,法定代表人金年春。2006年9月 (略) (略) 廟 (略) 江夏大道 (略) 。
2.經營范圍:房屋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電安裝;室內外裝飾;銷售:建筑材料、裝飾材料、水暖器材、陶瓷制品;房屋出租;科技企業孵化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資產情況:恒昌公司 (略) (略) 的一宗使用權面積9059.1m2的工業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上財產部分存在抵押查封的情況。(如需了解財產詳情,請提前與清算組聯系獲取)
二、涉稅服務內容
涉 (略) 、恒昌公司強制清 (略) 理過程中提供全過程的稅務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清算組需要提供專項稅務籌劃并出具報告(房土兩稅及其他稅收減免、所得稅、稅收優惠等)、稅務咨詢服務、稅務風險管理、稅務稽查應對、代理并完成各類稅種納稅申報和繳費申報、發票領用和開票等業務、清稅注銷代理業務、所得稅匯算清繳等服務,通過稅務服務機構的專業服務,為清算組的決策提供專業支持。
(一)專項稅務籌劃
涉稅 (略) 、恒昌公司強制清 (略) 理過程中,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涉稅事項出具專項稅務籌劃報告,以實現相關稅收的減免、優惠等目的。
涉訴服務機構應向清算組 (略) 、恒昌公司可以享受的全部稅收優惠、減免政策,并積極與稅務部門溝通,確認相關政策、規定的適用條件,如 (略) 、恒昌公司不能適用相關政策、規定,涉稅服務機構需進行專業分析并提供解決方案。 (略) 理過程中,如涉及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應就土地增值稅清算出具專項報告。涉稅服務機構應在清算組提出專項稅務籌劃之后的指定期限內內出具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或其他稅種的專項稅務籌劃報告,以便于實現相關稅收的減免。
(?)稅務咨詢
在金鑫公司、恒昌公司強制清 (略) 理過程中提供全過程的稅務咨詢服務, (略) 、恒昌公司及清算組提供稅務法規、公告、通知等稅務信息,解答稅務政策,并根據清算組要求出具書面的咨詢報告書等。
(三)代理并完成各類稅種納稅申報和繳費申報等服務
1.企業所得稅
對金鑫公司、恒昌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事項資料依照稅法和相關標準,執行相關規則和指引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在委托業務范圍內依法對納稅人資料、情況進行歸集和專業判斷,對年度納稅申報事項提供分析、評估、建議,并進行申報方案設計(審查表內邏輯關系、填報減免稅資料等),根據清算組需要出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和證明,負責報送安排與后續管理(依照稅法規定協助企業完成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歸檔,提示委托人按照稅法規定期限解繳稅款,出具相關業務報告)。
2.其他各類稅種
涉稅 (略) 、恒昌公司企業所得稅之外的其他稅種的納稅申報(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更正申報、繳費申報等全部事宜,以及提供發票相關代理業務。涉稅服務 (略) 、恒昌公司清稅注銷代理業務、涉稅信息報告事項代理業務。
稅務服務機構 (略) 理相關稅務事項, (略) 、恒昌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以及破 (略) 理過程中依法及時履行了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義務。
(四)稅務風險管理
(略) 、恒昌公司的相關資料,結合專項稅務籌劃、稅務咨詢、代理納稅申報等服務的情況,對金鑫公司、恒昌公司涉稅事項及相關信息資料分析論證,篩查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稅事項,分析由此可能形成的稅 (略) 罰風險,以及未能及時足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能形成的財務損失風險,并提供風險應對方案。
(五)其他服務
涉稅服務機構參加本次報名即承諾系在稅務服務、稅務爭議解決領域累積了豐富實務經驗,熟悉企業的各類稅務風險行為,能夠高效、精準地識別企業內部和外部的稅務風險并提出有效的 (略) 置建議,協助企業實現稅務合規和持續發展。金鑫公司、恒昌公司如涉及補繳稅款、 (略) 罰、信用降級、稅務稽查等各類涉稅法律問題,涉稅服務機構應提供全過程的稅務專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風險 (略) 置報告, (略) 罰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涉稅刑事辯護等提供專業支持。
涉稅服務機構在本項目中的所有服務記錄應形成完整檔案并妥善保留所有原件。
三、涉稅服務要求
1. 在涉稅服務工作過程中,及時制定工作計劃以統籌本案涉稅事務的進展,并及時向清算組報告。
2. 中選的涉稅服務機構應按清算組、法院的工作要求按時出具相 (略) 理方案、報告或完成其他工作。
3. 完成本公告中 (略) 或清算組提出的其他合理工作要求。
四、報名條件
1. 經營場所 (略) 域的涉稅服務機構,具備法定從業資格,在稅務領域具有?定知名度和良好信譽;
2. 具有豐富的強制清算或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涉稅業務經驗;
3. 涉稅服務機構及其指定的專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熟練業務、勤勉盡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征信記錄,執業質量、誠信記錄等基本評價信息良好,且無違法違規行為及行業懲戒記錄,近三年未有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業主管部門或行 (略) 罰的記錄;
4. 與清算組、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人員不存在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判斷的關系。
五、需提交的參選資料
1. 報名機構簡介
包括但不限于資格證書、資信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團隊人員名單及其執業證書、授權委托書、涉稅服務方案等。
2. 書面報價
根據涉稅服務工作要求進行報價(金鑫公司、恒昌公司兩案分別報價),需寫明報價具體金額。涉稅服務費用報價應當明確,如報價模糊,將視為無效報價。
3. 工作方案
明確總體工作計劃、服務人員安排、工作時間等。本次選聘將重點關注各申報單位的工作方案。申報方案中的服務團隊、服務人員及分工等應與實際提供涉稅服務的人員等一致。方案中應包含主要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成員并附簡歷、人員名單、資質證書及相關人員從事破產、強制清算業務的業績介紹。
4. 業績清單
提供辦理強制清算、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案件涉稅服務案件清單等相關業績證明材料。重點列明近三年從事的有關破產重整、破產清算、和解、強制清算等方面的涉稅服務業績,尤其是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強制清算案件中提供房土兩稅減免、重整債務豁免所得稅等專項稅務籌劃業績。
5. 承諾書
報名機構認可本 (略) 、恒昌公司不存在利益沖突等應當回避事由、提交競標文件真實合法有效且能勤勉盡職、在清算組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涉稅服務工作的書面承諾書以及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略) 罰記錄的承諾書。
6. 其他資料
報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具備競選優勢的其他資料。
以上文件應按順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份,副本#份,并在密封袋上加蓋密封章。
六、遞交方式
2025年3月31日16:00(北京時間)前將報價函及有關文件遞交至: (略) (略) (略) 278號武漢中海中心19層-20層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蔣俊律師 聯系電話:#
七、其他須知
1. 最終選定的涉稅服務機構不得將業務分包、轉包,涉稅服務機構報名、以及為開展工作產生的差旅、住宿、餐飲等費用一并計入服務費用,清算組不再另行支付;
2. 服務費用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服務費用:金額為全部服務費用的50%,待清算方案通過后,并經清算組 (略) 批準后10日內支付;
第二期服務費用:金額為全部服務費用的剩余50%, (略) 和恒昌公司強制清算案件終結后,并經清算組 (略) 批準后10日內支付;
3.如涉稅服務機構未能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報告存在漏項的,清算組有權調減費用;
4.本項目在強制清算程序中因對涉稅服務機構工作內容及工作事項進行調整或報告過期后清算組要求出具新的或補充報告的,不再額外增加費用;
5.清算組將根據參選文件對所有參選的機構進行評審,根據各參選機構條件擇優選取最終的涉稅服務機構,本次評分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的主要因素為業績,財務狀況,榮譽,對選聘文件的響應程度,參與同類項目涉稅服務的經驗,服務人員及方案,價格;
6.清算組與 (略) 、恒昌公司強制清算兩案分別簽訂涉稅服務合同,未被選聘的參選機構,清算組不再另行通知,資料不退還;
7. (略) 、恒昌公司的基本情況,供意向中介機構參考,不視為清算組的承諾。
湖北金鑫房 (略) 清算組
(略) 恒昌 (略) 清算組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茲授權 同志(身份證號碼: )為我公司參加貴單位組織的委托中介機構為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恒昌 (略) 提供涉稅服務項目選聘的代理人, (略) 處理在該項目選聘/詢價活動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權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章):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單位:
職務: 性別:
身份證號:
附件2:
涉稅服務機構報價函
項目名稱 | 委托中介機構為湖北金鑫房 (略) 提供涉稅服務。 |
報價數額 | (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報價已含服務費、稅費、差旅費等報價人因履行評估工作職責需支付的所有費用。 |
計費依據 | 服務費報價高于湖北涉稅服務收費標準為無效報價。 |
備注 | 本單位愿意墊付前期工作費用。 |
報價人(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報價有效期: 年 月 日
涉稅服務機構報價函
項目名稱 | 委托中介 (略) 恒昌 (略) 提供涉稅服務。 |
報價數額 | (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報價已含服務費、稅費、差旅費等報價人因履行評估工作職責需支付的所有費用。 |
計費依據 | 服務費報價高于湖北涉稅服務收費標準為無效報價。 |
備注 | 本單位愿意墊付前期工作費用。 |
報價人(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報價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報價人承諾函
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恒昌 (略) 清算組:
我公司擬參與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恒昌 (略) 涉稅服務項目報價,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涉稅服務。
(被授權人名字)代表 (報價人名稱)再次做以下承諾:
1、在參加選聘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 (略) 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 (略) 罰重大違法記錄;
2、與清算組、債務人、債權人及相關人員不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判斷的關系,在選聘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未向湖北金鑫房 (略) 、 (略) 恒昌 (略) 提供相對固定的中介服務;
3、不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選聘中獲取的相關信息及文件資料。
如因我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我單位自愿承擔相應法律后果。我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報價人(公章):
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