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2025年4月 (略) 對1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xiàn)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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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時間 |
1 | (略) 源通 (略) 新建危廢庫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海南環(huán)審[2025]7號 | 2025.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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