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調東線 (略) :你公司《關于對〈京杭運河濟寧至東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長河段)工程與東平湖老湖區洪水相機南排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的請示》(魯調水企計字〔2024〕34號)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一、該項目為省級重點項目,工程起點位于鄧樓船閘上游引航道與南水北調輸水渠交匯處,終點位于八里灣泄洪閘消力池末端,全長19.08千米,由航運與洪水南排結合段和八里灣泄洪閘下洪水南排段兩部分組成。航運與洪水南排結合段起點為鄧樓船閘上游引航道與南水北調輸水渠交匯處(樁號K2+250),終點為八里灣船閘下游引航道與南水北調輸水渠交匯處(樁號K19+250),全長17千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航道拓寬挖深,兩側護岸采用現澆混凝土板結構,渠底防滲采用水泥土;橋墩防護11座;沿線按一類配布各類航標44座,建設航道信息化工程;改建排澇泵站25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閘17座、倒虹吸1座、涵管橋104座;改建沿河、跨河線纜;還 (略) ,安裝安全防護設施。八里灣泄洪閘下洪水南排段起點為八里灣泄洪閘消力池末端(樁號K21+330),終點為八里灣船閘引航道與南水北調輸水渠交匯處(樁號K19+250),全長2.08千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擴挖并護砌老柳長河0.96千米、分洪溝0.2千米,南水北調渠道與八里灣引航道交叉口上游擴挖0.33千米,拆除八里灣泄洪閘下臨時擋水堤和節制閘,下移100米新建節制閘,于分洪溝下游新建導流堤1座,改建跨分洪溝生產橋1座,新建兩 (略) 、 (略) ,配套信息化工程等。工程開挖土方共計479.*立方米,回填土方137.*立方米,棄方341.*立方米。本工程棄方臨時堆存于南水北調一期工程的5處現有棄土場,后續用于山東 (略) 擬建東阿至鄆 (略) 東阿至梁 (略) 基工程。該項目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鼓勵類中的“江河湖海堤防建設及河道治理工程”和“內河高等級航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項目已納入《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重點項目清單,符合《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山東省綜合 (略) 規劃綱要(2023—2035年)》《山 (略) 建設規劃》等要求,符合梁山縣、東平縣國土空間 (略) 、 (略)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448.*元。從生態環境角度分析,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環境影響可接受,工程建設可行。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二、工程建設施工期及運營期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要求。按照自然資源部門關于臨時用地管理相關要求,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臨時用地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須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批準手續。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制在施工帶內,做好施工期間的土石方平衡,占用耕地地段應將表層耕植土收集用于復耕;落實工程用地的生態恢復措施和土地復墾措施。工程涉及水泊梁山風景名勝區東平湖風景區三級保護區,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嚴格落實有針對性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禁止在環境敏感區內設置施工生產生活區和棄土棄渣場。(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要求,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揚塵污染,配備足夠的灑水車、圍擋、 (略) 等防塵設備,有效控制物料運輸、裝卸等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土方施工盡量避開強風時段。強化移動源污染監管。 (略) 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且全部編碼登記;除特殊作業車外,施工車輛應為新能源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三)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廢水處置工作,采取有效處理措施,施工期生產、生活廢水處理后回用或達標排放。做好施工期水質監測,一旦發現水質超標,要及時采取措施。控制渠道周圍污染源,做好河道水質保護工作,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降低水質潛在污染風險。加強渠道周邊截滲溝排水,降低截滲溝水位,對工程周邊土壤及地下水水位進行定期跟蹤監測,減少土壤鹽漬化對周邊耕地的影響。船舶航行期間產生的生活污水、船舶艙底含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按照相關要求妥善處置,禁止直接向京杭運河排放船舶污染物。洪水南排期間加強沿線水質監測,采取有針對性的水質恢復措施,降低洪水南排對南四湖水質的不利影響。(四)嚴格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加強施工機械的維護、管理,臨 (略) 段施工采取移動式聲屏障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高噪聲作業安排在晝間。施工場地邊界噪聲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做好施工期的固體廢物防治工作,施工機械維護保養產生固廢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落實文物保護有關要求,施工前主動對接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切實做好施工過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如發現文物遺存應立即停工并報告,待依法完成考古工作后再行施工。(五)強化公眾參與。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建 (略) ,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定期發布環境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環境管理,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建立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與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四、你公司應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職責,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工程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五、若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或者環境保護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六、 (略) 、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工程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工作。七、你公司應在接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本批復及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 (略) 、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2024年6月28日(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