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自然資 (略)
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秦海資規告字(2024)15號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略) 自然資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三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M2) | 規劃 用途 | 出讓 年限 | 規劃指標要求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樓面地價(元/平方米) | 土地單價(萬元/畝)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系數) | 綠地率 | ||||||||
2023-27 | (略) 以東,攬月街以北 | #.41 | 居住商業混合用地 | 70、40 | <2.0 | ≤35% | ≥30% | 4200 | 2290 | |
2024-19 | (略) 以西、 (略) 以北 | #.13 | 二類城鎮住宅用地 | 70 | <1.1 | ≤25% | ≥35% | 5200 | 5600 | |
2024-22 | 北二環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13 | 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 50 | ≥0.5 | ≥35% | ≥20% | 1050 | 32 | |
2024-23 | 興民街以南、 (略) 以西 | #.63 | 工業用地 | 50 | ≥1.3 | ≥40% | 5%-15% | 1500 | 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欠繳土地出讓金、嚴重失信的個人和企業及法 (略) 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必須提交聯合競買協議書。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設有底價)。
四、2023-27號地塊受讓人需 (略) 控規、《城 (略) 規劃設計標準》(#)及河北省辦公廳《 (略) (略) 非經營性公共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辦字[2021]96號)等規范、 (略) (略) 自然資 (略) 《規劃條件通知書》(海資規條【2023】26號)及政策文件要求,統籌配建 (略) 必要的非經營性公共設施,并與首期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體要求征求主管部門意見。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權競得人與非經營性公建設施的行業主 (略) 、區政府指定的部門簽訂配套非經營性公建設施建設和使用協議。
2023-27號地塊受讓人需按照不少于30 m2/百戶的標準 (略) 綜合服務設施(黨群服務中心),且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2023-27號地塊受讓人需按照不少于30 m2/百戶的標準 (略)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且不少于300平方米。
2023-27號地塊受讓人應 (略) 住房和 (略) 意見:單體地上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大于#平方米的 (略) ,受讓人應當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單體地上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受讓人應當全部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商業開發的居住建筑按36%比例配建裝配式建筑。地塊內所有新建民用建筑應當安裝太陽能系統,太陽能系統應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并同步進行方案審查。鼓勵項目規模化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
2023-27號地塊 (略) (略) 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受讓人負責該項目需設計《 (略) 專篇》,并按照《 (略) 八個技術導則》進行施工建設。滿足《 (略) (略) 專項規劃(2017—2030)》及《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指標要求, (略) 建設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5%,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應≥50%。按照規劃設計要求采用生態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
2024-19號地塊受讓人需根據《城 (略) 規劃設計標準》(#)及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八部門《關于加強 (略) 非經營性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冀建城建[2019]18號)等規范、 (略) 自然資 (略) 《規劃條件通知書》(秦資規條【2024】008號)及政策文件要求,統籌配建必要的非經營性公共設施,并與首期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權競得人與非經營性公建設施的行業主 (略) 、區政府指定的部門簽訂配套非經營性公建設施建設和使用協議。
2024-19號地塊受讓人應按照不少于30m2/百戶的標準 (略) 綜合服務設施(含黨群服務中心),且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m2/百戶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且總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2024-19號地塊受讓人應按照《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秦政辦規[2022]1號)文件,該項目需設計《 (略) 專篇》,并及時報送海綿辦進行審查。 (略) (略) 專項規劃指標要求, (略) 建設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5%,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應≥50%,采用生態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進行建設。
2024-19號地塊內所有新建建筑,受讓人應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且應安裝太陽能系統,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應達到7.5%以上,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應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并同步進行方案審查。商業開發的居住建筑按35%比例配建裝配式建筑。鼓勵項目規模化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
2024-22號地塊該宗地執行“標準地+承諾制”管控指標出讓,根據海港經 (略) 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2024-22號“標準地+承諾制”地塊管控指標的相關意見》,標準地管控指標:投資強度≥#元/畝;產出標準:項目屬于G門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畝均稅收不低于#元/畝;能耗標準:(一)非“兩高”項目。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下,且年電力消費量#千瓦時以下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可不編制單獨的節能報告,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對項目能源利用情況、節能措施情況和能效水平進行分析,節能審查機構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不出具節能審查意見。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上、5000噸標煤以下的項目,工業增加值能耗≤1.0832噸標準煤/萬元。3.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的項目,工業增加值能耗≤0.78噸標準煤/萬元。(二)“兩高”項目。 (略) “兩高”項目實施清單管理、 (略) 置,對已列入國家、省清單的“兩高”項目,積極協調辦理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助力項目早日落地見效。“兩高”項目范圍:目前暫以煤電、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等行業為重點。環保標準:一是此地塊必須符合河北海港經 (略) 規劃環評要求: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的要求,標準地地塊項目開工前還需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報告書(表)審批。
2024-22號地塊綠色建筑星級、被動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裝配式建筑比例等相關要求受讓人在工程方案階段 (略) 住房和 (略) 意見。
2024-22號地塊受讓人應 (略) (略) (略) 辦公室意見:該項目需編制《 (略) 專篇》,并按照《 (略) 八個技術導則》進行施工建設。滿足《 (略) (略) 專項規劃》及《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指標要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0%,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應≥50%。按照規劃設計要求建設:生態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
2024-23號地塊執行“標準地+承諾制”管控指標出讓,根據海港經 (略) 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2024-23號“標準地+承諾制”地塊管控指標的相關意見》,標準地管控指標:投資強度≥#元/畝;產出標準:項目屬于 C門類制造業,要求畝均稅收不低于#元/畝;能耗標準:(一)非“兩高”項目。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下,且年電力消費量#千瓦時以下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可不編制單獨的節能報告,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對項目能源利用情況、節能措施情況和能效水平進行分析,節能審查機構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不出具節能審查意見。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上、5000噸標煤以下的項目,工業增加值能耗≤1.0832噸標準煤/萬元。3.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的項目,工業增加值能耗≤0.78噸標準煤/萬元。(二)“兩高”項目。 (略) “兩高”項目實施清單管理、 (略) 置,對已列入國家、省清單的“兩高”項目,積極協調辦理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助力項目早日落地見效。“兩高”項目范圍:目前暫以煤電、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等行業為重點。環保標準:一是此地塊必須符合河北海港經 (略) 規劃環評要求: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的要求,標準地地塊項目開工前還需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報告書(表)審批。
2024-23號地塊受讓人應 (略) (略) (略) 辦公室意見:該項目需編制《 (略) 專篇》,并按照《 (略) 八個技術導則》進行施工建設。滿足《 (略) (略) 專項規劃》及《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指標要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0%,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應≥50%。按照規劃設計要求建設:生態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
2024-23號地塊綠色建筑星級、被動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裝配式建筑比例等相關要求受讓人在工程方案階段 (略) 住房和 (略) 意見。
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5 (略) (略) 自然資 (略)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提交書面申請。
五、交納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下午5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定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1月27號上午10:00 (略) (略) 舉行。掛牌截止時間如下:
2023-27號地塊:2024年11月27號上午9:30分;
2024-19號地塊:2024年11月27號上午9:40分;
2024-22號地塊:2024年11月27號上午9:50分;
2024-23號地塊:2024年11月27號上午10:00分;
以現場見證人員確認的時間為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2、掛牌地塊競買人報價必須采用統一制作的《掛牌競買報價單》。必須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報價方式。
3、舉報投訴電話: (略) (略) 自然資 (略) 紀檢0335-#。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河 (略) (略) (略) 9號。
聯系電話:0335-#
聯 系 人:閆先生 馬女士 蘇女士 蘭女士
(略) (略) 自然資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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