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云浮聯通定點車輛維修采購項目(第二次)比選失敗公告
采購人:中國 (略) (略)
項目名稱:2024年-2025年云浮聯通定點車輛維修采購項目(第二次)
項目編號:GD-Z-WZ-23-3721
采購代理編號:HX-GDLT-YF-*
比選失敗情況說明:本項目的評審委員會按照比選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和方法評審,通過初步評審的有效單位只有1家,根據比選文件要求,故本項目比選失敗。
(一)聯系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渠道
(1)采購人聯系郵箱:*@*hinaunicom.cn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潘倩瑤、常春、王丹丹、裴相斌、聞明
電話:*
電子郵箱:*@*39.com
(二)提出異議的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投標人或與投標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具體要求如下:
1)異議事項應真實、具體,且不是主觀臆測內容;
2)異議人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
3)異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署具異議人的真實姓名、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異議以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的名義提出的,異議材料上應加蓋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
4)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5)異議應在規定時限內提出。
(3)異議人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進行異議的,應說明該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4)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認為異議人的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修改或補充材料的,異議人應根據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5)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如屬于以下兩種情況,招標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規定的任意一項要求的;
2)異議事項已進入異議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6)異議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事實的,將追究異議人的相關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納入重點關注供應商或失信名單。
招標人:中國 (略) (略)
招標代理機構:華夏 (略)
2024年03月05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