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南(北)苑商業門面(第三批)招租
掛牌公告
牡丹南(北)苑商業門 (略) 旌陽區旌北新區,東 (略) 、 (略) 、西至千山街、北 (略) ,屬旌北新區主要集中安置小區,其中商業門面建筑面積9877平方米,獨棟商業用房兩幢。成都農交所德陽所旌陽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受產權相關單位委托,對牡丹南(北)苑商業門面分批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1.第三批招租范圍 、經營業態要求詳見《牡丹南(北)苑第三批招租資產清單》。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3年,租金標準不變;
3.物業服務費:2元/平方米/月,其他費用按相關職能部門收費標準為準。
4.履約保證金:按5000元/間進行計算;
5.裝修免租期:2個月。
二、重要事項批露
為保障資源合理分配、充分滿足民生日常需求及招租活動順利進行,出租人對招租門面進行了嚴格的業態規劃及業態管控,將分批進行招租,報名人必須遵守本公告約定進行報名及承租,若未遵守或承租后私自變更經營范圍,視為違約。
三、標的展示
公告期內在標的所在地展示,我公司工作人員在標的現場提供駐點咨詢、報名服務,意向承租人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標的現狀、同意交易條件,遵守承租約定。
四、掛牌公告期
公告時間: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16:00(7個工作日);
五、報名相關事項
1.2024年7月29日至8月6日(工作時間,報名時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報名截止16:00) (略) (略) 牡丹南苑附3-11號現場報名。
2.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3.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章等(以上資料復印件蓋鮮章)。
六、特別約定
(一)競價保證金使用規則
溫馨提示:為避免因競價保證金不能按時到賬而影響競價資格,請意向承租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預留充足的匯款時間。
(二)競租要求
(1)承租后不得改變承租標的現有建筑結構和外觀設計;單店店招長度應緊貼鋪面兩側柱體中線;店招厚度不超過10cm,店招高度約94cm,上沿貼緊雨棚,下沿對齊商鋪門上沿。 (略) 同意后承租人方可進行制作懸掛。
(2) (略) 同意后承租人對租賃標的進行裝或增設他物,不可損害建筑主體結構,不得破壞承重主體及相關設施,且符合中消防、安全、建筑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因承租人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人負責,由此造成出租人損失的,需賠償出租人的實際損失。
5.成交后,承租人不論基于何種原因致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終止,承租人應按照“來建去留”的原則,即承租人投入的裝飾裝修、隱蔽系統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裝飾裝修的頂、地、墻面等附屬設施)等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壞裝修,但裝修可移動附屬物承租人應及時處理清場,逾期出租人有權進行處置且不予賠償。
(三)其他約定事項
網絡競價流程及競價規則見《網絡競價須知》。
(四)競價、定標方式
(五)成交價款及其他費用收取
(六)標的移交約定
1.本次招租范圍中7棟、6棟、5棟的商鋪,移交時間預計為11月,若屆時無法進行移交,時間順延,具體以出租人通知為準,同時合同的起算時間以移交時間為準,承租人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出租人給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2.其余商鋪移交時間為簽訂合同當日,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進行移交,移交后商鋪使用權、管護權隨即轉移至承租人。
七、違約責任
(一)意向承租人經本中心確認為承租人后,若出現違約行為,交納的保證金原則上可首先沖抵其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依據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關規定進行。
(二)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經本中心確認為承租人后,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不按時簽署租賃合同的,且逾期時間超過15日的;
2.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執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中心損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5.意向承租人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7.意向承租人被確認為承租人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續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9.其他依據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本中心有權以承租人交納的保證金總額為限,并在承租人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出租人的指定賬戶。
八、聯系電話: *、*
九、報名地址: (略) (略) 牡丹南苑附3-11號現場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