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廣 (略) 《佑明年產5000噸光敏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26-*
地址: (略) 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
序 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 項目 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佑明年產5000噸光敏材料項目 | 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橋化工園區 | 廣 (略) | 重慶環科源 (略) | 項目占地面積約40畝,建筑面積7626平方米,購買反應釜,精餾釜等設備,新建苯*酸車間(包括BE酸生產線、聚合氯化鋁生產線、2-*基蒽醌生產線各1條)、*類倉庫、危廢庫、控制室、罐區等,建成后可具備年產3000噸2-(4’-*基苯*酰基)苯*酸、2156噸2-*基蒽醌,副產20000噸聚合氯化鋁生產規模。項目總投資5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00萬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措施 (一)廢氣。施工期做到“六必須”(即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六不準”(即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撒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六個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加強對建設工地的監督檢查,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降塵、壓塵和抑塵措施。項目通過科學施工、文明施工,并封閉施工現場,定期灑水,對施工車輛必須實施限速行駛等揚塵防治措施,其產生的揚塵可得到有效控制。所有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等須均采用滿足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施工機械,降低尾氣排放;加強施工機械的保養維護,提高機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強對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禁止以柴油為燃料的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減少煙度和顆粒物排放;動力機械多選擇使用電動工具,嚴格控制內燃機械的使用,場內施工內燃機械(如鏟車、挖掘機、發電機等)安置有效的空氣濾清裝置,并定期清理;禁止使用廢氣排放超標的車輛。施工裝修期,項目對涂料及裝修材料的選取,將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室內裝修材料10項有害物質限量》規定進行,嚴格控制室內*醛、苯系物等揮發性有機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用無毒無害的環保漆,優先采用已取得國家環境標志認可委員會批準、并被授予環境標志的建筑材料和產品,使各項污染指標達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衛生部2001年制定的《室內空氣質量衛生規范》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限制要求。 (二)廢水。施工廢水嚴格禁止隨意排放,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作場地灑水,不外排。池底泥沙作為固廢運往建筑垃圾堆放場。項目施工區生活污水輸送到園區污水廠,經園區污水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三)噪聲。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降低設備聲級、降低人為噪音、建立臨時聲屏障、對長期工作在強噪聲工作崗位的施工人員,上崗時須配戴耳塞等防護工具,并實行定時輪換制度等措施,使各種施工機械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限值,施工期噪聲對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四)固廢。項目土石方開挖的同時,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成開挖、回填工作,同時還要求在雨季不進行開挖作業或只進行小規模作業,盡可能,減少堆放土形成水土流失現象。施工場地四周修建圍護結構,及時清運棄土,夯實回填土、施工采用硬化路面,建設臨時截水溝、排洪溝,減少水土流失;棄土運輸路線盡量選擇遠離城鎮的道路,施工車輛及運輸車輛在駛出施工區前,輪胎需作清泥除塵處理,不得將泥土塵土帶出工地;棄土運輸車輛采取篷布加蓋措施,嚴禁灑漏;對外運過程中溢撒在項目區周邊的土石要及時進行清理,避免隨降雨匯入周邊水體。沉淀池泥沙外運至場地外低洼處填埋。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塊、碎磚瓦、廢木料、廢金屬、廢鋼筋等雜物,收集后運往建筑垃圾處置場。施工廢料主要包括裝修廢料等,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點堆放由施工方清運,對周邊環境基本無影響。施工期油漆桶,項目擬在生產車間(按重點防滲處理后)設置1個臨時油漆桶暫存間,定期收集后,外委有資質單位處理。施工人員生活垃圾袋裝集中收集后統一送園區收集站,園區再送往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理,禁止就地填埋。生活垃圾及時清運,避免惡臭和蠅蟲污染。 (五)水土流失。施工過程中場地臨時堆方因結構松散,可能被雨水沖刷造成水土流失。環評建議,及時將開挖過程中產生的棄土運至本項目廠區內進行回填;挖方作業避開雨季;場內雨水排放通道上建簡易沉沙凼;工程完工后及時恢復施工跡地,嚴格控制臨時堆方堆置地點,并對臨時堆放堆放點進行必要的擋護措施。項目方將在場界周邊建立臨時圍墻,同時評價要求減少臨時堆土的堆存坡度、堆放時間,及時夯實回填土,施工道路硬化,在施工場地建排水溝,防止雨水沖刷場地,并在排水溝出口設置沉淀池,使雨水澄清后再外排等措施,可有效減少水土流失。 二、運營期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措施 (一)廢氣。項目物料轉運采用位差和無泄漏泵通過管道輸送,反應過程均在密閉設備中,固體物料在密閉投料間內進行開封和投料操作。2-*基蒽醌生產線產生的工藝廢氣及2-(4’-*基苯*酰基)苯*酸生產線和聚合氯化鋁生產線投料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入車間廢氣處理系統與其它反應廢氣、蒸餾廢氣、干燥廢氣等一并經“水噴淋吸收+堿液吸收+兩級碳纖維吸附/脫附”處理后20m排氣筒排放;污水處理站臭氣經“堿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2#);備用蒸汽鍋爐設置低氮燃燒器,燃燒廢氣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3#)。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苯*酸車間外100m,罐區外50m,環評要求在此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衛生防護區域內今后不得遷入人群居住、學校、醫院等。 (二)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設備地坪沖洗水、工藝廢氣處理廢水、真空泵排污水、生活污水等。項目產生的廢水分質分類收集后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指標(缺失的指標參考《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渠江。 (三)噪聲。擬建項目主要的噪聲源有冷卻塔、風機、各類泵等機械設備,噪聲值在75~95dB(A)之間,通過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吸聲、消聲、隔聲、減振及綠化等綜合措施后,控制噪聲值在75dB以下,根據影響預測,晝夜間各廠界影響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項目運營過程中蒸餾、過濾、提雜等工序產生的蒸餾殘渣、過濾雜質、廢濾膜等;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廢氣處理工序產生的廢活性炭、廢碳纖維、冷凝廢液;原料使用、中間產品和產品包裝產生的沾染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廢物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外委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置。 (五)地下水。擬建項目所在地周邊區域存在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但不屬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地下水環境較敏感;擬建項目不開采使用地下水,同時項目生產車間、污水預處理區域等區域按要求進行防滲處理,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項目建成投產后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明顯影響。 (六)環境風險。環境影響評價結合項目建設內容、安評、設計和國家相應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等提出了相應的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最大化的降低項目建設和運行帶來的環境風險隱患。同時評價提出了企業制定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明確企業在運行前應另行編制單獨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報主管部門備案。在嚴格采取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措施,項目的環境風險處于環境可接受水平,項目風險防范措施可行。 三、其他部門意見 項目已由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備案同意(川投資備【2209-*-04-01-*】FGQB-02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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