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09 14:29信息來源:原文鏈接地址
發布區域 | 潘莊鎮/大龍灣村 |
轉出方名稱 | (略) 寧河區潘莊鎮大龍灣村村民委員會 | 類型 | 集體 |
聯系地址 |
轉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寧河區潘莊 (略) 場房屋8號標的使用權 | ||
資產權益 | 使用權 | ||
掛牌價格 | 2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租賃期限4年,自中標之日起開始計算。(注:以上項目如原承包戶中標,則合同開始日期與原合同截止日期銜接)。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需仔細考慮,一旦報名即視為認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該出租期限支付租金,中標后不得以出租期限為由拒簽合同。1、該所有房屋均為大龍灣村集體所有,發包方此次發包只針對該房屋的使用權進行發包。建筑物的合法合規性由發包方負責。發包方不提供水、電等配套設施,不承擔任何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2、房屋為發包方所有,在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注意使用安全,確保各方面都安全達標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危房進行生產經營;3、房屋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負責,出租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由承租人承擔。4、合同期間房屋被依法征用、征收或村莊整體規劃等需要占用該地塊,承租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條件撤出,合同終止,出租方退回已繳納剩余的出租費用,土地及地上物補償全部歸發包方所有。5、承租人可將房屋進行轉租、分租,但必須提前經過發包方書面同意,否則一經發現,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所繳納的出租費不予退還。6、發包方不得干預承租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由發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特別約定:7、該所有房屋所占用的集體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尚不明確,承包方需按照現有用途使用經營,若后期規劃明確為非商業用途,不能繼續經營,該流轉合作終止,雙方按照實際產生的承包期限結算費用,且互不追究違約責任。8、承包方不能對標的物進行改建,標的物出現破損情況由承包方自行修復,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費用。9、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消防、環評等手續由承包方自己負責解決。10、該房屋租賃產生的鑒證服務費等由全部由中標方承擔,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費用。11、報名者報名成功即視為完全了解該承包地塊內的一切相關問題,并且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中標方與原承包戶自行解決。中標方必須自中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補齊尾款并與發包方簽訂正式合同,如因中標方個人原因未簽訂合同,視為中標方主動放棄本次中標資格,前期所繳納的投標(競價)保證金不退,作為發包方收入入賬,且發包方有權按照原有條件擇日另行發包。12、本公告相關內容由發包方村委會負責解釋,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大龍灣村內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轉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2300.0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500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 (略) | 開戶銀行 | 中國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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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