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心幼兒園
食堂食材采購配送項目
詢比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在園幼兒用餐質量、保障幼兒身心健康、維護幼兒合法權益,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完善幼兒園食材供應管理機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在園幼兒的飲食安全,根據《 (略) (略) 關于開展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暨學校食材供應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格政教字[2024]652號文件、《招標投標法》等文件要求, (略) 中心幼兒園開展食堂食材采購配送供應商詢比工作。
項目名稱
(略) 中心幼兒園食堂食材采購配送項目
項目品類
(略) 中心幼兒園食堂食材采購配送項目共5類:
(一)一站式綜合食材類(含蔬菜類、調料類、干貨類等)。
(二)米面油類
(三)大肉類
(四)牛羊肉類
(五)水果類
供應商報名資質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取消準入資格。
(三)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準入。
(四)供應商若為生產商的須具備《食品生產許可證》;若為代理商須具備有效執照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若為肉品須提供相關檢疫檢驗等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五)其他資質條件:
1.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無食品衛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
2.供貨商單位(人)必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有和法人姓名一致的賬戶及發票,同時必須具有實體經營店鋪或固定攤位,確保提供法人有效的聯系方式。
3.具備自行配送能力,且食材庫存和配送途中衛生能達到相關要求。
4.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完成項目的能力,準入后不允許轉讓、分包、轉包和肢解,不允許代開發票。
5. (略) 供貨商單位(人)不得參加。
獲取詢比文件時應提供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或公司介紹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以上資料除原件外均需加蓋公章。(采購單位對以上資料留存備案。)
報名時間
2025年3月18日09:00至2025年3月20日17:00到幼兒園二 (略) 領取填報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遞交資料時間
1.紙質填報資料蓋公章密封于2025年3月21日09:30前遞交于我園紀 (略) (二樓)。過期不候。
2.供應商在編制投標文件時裝訂成冊。文件份數:正本(略)份、副本(略)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略) ,以正本為準。
3.供應商報名文件一旦遞交后均不退回。
4.聯系人:楊老師 電話:(略)
評審時間和地點
評審時間:2025年3月21日10:30
評審地點: (略) 中心幼兒園二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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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