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預公告
桐土征〔2023〕第5號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因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擬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施征收,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項目:
S231孔城段升級改造工程項目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圍:
該項目土地征 (略) 孔城鎮紅廟村、晴嵐村、桐梓村、躍進村;龍騰街道坊正村,具體范圍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三、土地征收目的:
為了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四、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和數量等進行調查,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要予以配合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確認。調查期間同步開展對該項目征地行為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廣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要積極反饋意見。
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建、搶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安置。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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