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四川省屏山縣中學校始建于1931年,前身是“屏山縣三年制鄉村師范學校”,1933年更名為“屏山縣立簡易鄉村師范學校”,1937年2月遷屏山縣城文廟,1950年“屏山縣立師范學校”與“屏山縣初級中學校”合并,更名為“屏山縣中學校”。1984年定名為“四川省屏山縣中學校”,1985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為四川省屏山縣中學校,簡稱屏山中學。2011年搬遷至屏山縣新縣城,2020年由四川省教育廳認定為“四川省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依法辦學和民主管理,明確學校辦學使命,規范學校治理結構,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四川省屏山縣中學校,簡稱屏山中學,位于四川省屏 (略) 33號,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三條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根本任務,履行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傳承創新職責。
第四條學校以“塑造人格、啟迪智慧、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為辦學宗旨,秉承“讓每一個屏中人都體驗成功”的辦學理念,以“學做真人,和諧發展”為校訓,以“嚴、實、細、精、新、和”為校風,以“學高、身正、愛生、善誘”為教風,以“勤學、好問、慎思、篤行”為學風,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為根本目標,實施“師生立校、思想治校、教研興校、創新強校”發展戰略,努力達成“讓每一個師生都成長、讓每一個學生都成才、讓每一個屏中人都體驗成功”的“三成”發展目標。
第五條學校堅持“五育并舉、融合發展”,緊 (略) 縣五育并舉工作要求,創新育人模式,拓寬“五育并舉”渠道,不斷挖掘課程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融合育人新途徑,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深度融合,努力做好“立德、拓智、健體、尚美、樂勞”育人工程。堅持德育為先,以德立人;堅持智育為重,以智啟人;堅持體育為基,以體強人;堅持美育為要,以美化人,繼續挖掘“以美育德”“以美啟智”“以美塑人”“美美與共,止于至美”美育特色;堅持勞育為本,以勞礪人,構建面向全體學生的“五育并舉”課程體系和評價體系,精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六條學校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教育工作大會精神,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將“三成教育”工作貫穿辦學治校全過程各環節,建立健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長效機制,致力建設“學生舒心、家長放心、教師安心、校園溫馨”的育人環境。
第七條學校堅持抓細抓牢隊#建設,創新學校治理模式。系統建設“五級”管理模式,激勵奮勇爭先、科學作為、實干興校、標兵引領,領導班子率先垂范,團結和帶領師生員工統一思想、扎實奮進。
第二章 愿景和使命
第八條學校堅持開放辦學,進一步整合資源。規劃實施“ (略) 、四聯合”協同發展新模式,組建“屏山中學教育發展共同體”,打通拔尖創新人才貫通式培養“最后一公里”,堅持特色化發展、內涵式發展。
第九條學校進一步完善校園治理體系、人才培養體系、干部聘用體系、師培體系、評優評先體系、職稱評聘體系,力爭實現“優生優學”“優師優教”“優管優服”。
第十條學校制定全面育人的教育規劃,確保每個學生都能體驗成功;五育并舉多元育人,注重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需求,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條對標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實施“三步走”的發展規劃,聚焦“四大戰略”,以師生立校、以思想治校、以教研興校、以創新強校,建“學術校園、活力校園、大美校園和平安校園”,向“學校層次更高、教師水平更高、學生發展質量更高、教育教學效率更高”的目標不斷邁進。
第三章 辦學主體
第一節 學生
第十二條學生是指被學校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接受學校教育,平等使用學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資源;
(二)為發展個性獲得全面的素質教育;
(三)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選擇專業、選修課程;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六)按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科技創新、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和參加學生社團;
(七)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八)對學校 (略) (略) 分決定有異議的,向學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尊敬師長,誠信質樸;
(三)刻苦學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機會和條件;
(四)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五)按工作職責合理使用學校的公共資源;
(六)享受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定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七)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及榮譽稱號;
(八)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九)就崗位聘用、福利待遇、評優評獎、 (略) 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十)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教職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為人師表,尊重學生,愛護學生;
(二)教書育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術規范;
(三)愛崗敬業,努力工作,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四)珍惜和維護學校名譽,維護學校利益;
(五)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六)履行崗位職責規定的任務。
第二十四條學校為教職員工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條學校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對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晉升、獎 (略) 分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給予表彰、獎勵。學校對違紀教職員工給 (略) 分。
第二十七條學校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難的教師提供必要的救助。
第二十八條學校建立和健全教職員工權利保障機制和權益救濟制度,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二十九條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管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適當聘任其他教育工作者,并簽訂相應合同約定權利、義務。
借用、臨聘、交流、頂崗人員等在本校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活動期間,依據國家和學校的規定享受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第三節 干部
第三十條學校領導班子特別是黨委書記和校長由中共屏山縣委、屏山縣人民政府依據干部管理權限任免。
第三十一條中層干部由學校黨委和行政按照干管權限考察和考核,實行聘任制,聘任結 (略) 備案。
第三十二條實行干部任期目標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屏山縣中學校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在學校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負責貫徹 (略) 線、方針、政策,保證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第三十四條學校黨委下設三個黨支部,各黨支部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部門的黨建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學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學校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二)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干部隊#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五)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人才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六)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七)加強學校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八)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九)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十)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十四條學校黨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組織班子成員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第四十五條學校根據上級組織的安排,設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校長,副校長,紀委書記。黨委書記在上級黨組織領導下,負責主持學校黨委全面工作;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副校長受校長委托,分管學校德育、教學、教研、基地班、總務后勤等某方面的行政工作;紀委書記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主持學校紀委全面工作。
第四十六條學校黨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第四十七條黨組織支持和保障校長行使職權。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校長辦公會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等工作。
(一)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行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和學生學籍管理。
(三)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校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校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四)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重大建設項目、重 (略) 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五)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六)加強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與教師以及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七)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校與社會、家庭的聯系,形成育人合力。
(九)向學校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十)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節 決策機制
第四十八條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學校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并按管理權限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和備案。
(一)學校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學校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不是黨委班子成員的行政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列席會議。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黨委書記確定。會議有半數以上黨委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班子成員到會。
(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校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 (略) 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學校行政班子成員,不是行政班子成員的黨委班子成員可參加會議。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校長確定。會議有半數以上行政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校長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
(三)學校黨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黨委書記與校長充分溝通且無重大分歧后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對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前,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通過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經過專家評估及技術、政策、法律咨詢。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變更、調整,按照決策程序進行復議。
(略) 室設置及職責
第四十九條學校根據發展需要,設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 (略) 、 (略) 、教科室、招考辦、 (略) 、 (略) 、 (略) 、 (略) 、團委、年級 (略) 室。 (略) 室根據工作需要聘用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略) 室、年級管理團隊崗位職責如下。
(一)黨委辦公室。黨委辦主任在黨委書記的直接領導下,負責黨委辦公室工作,保證黨委辦公室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二)行政辦公室。行政辦主任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行政辦公室工作,保證行政辦公室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三) (略) 。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德育服務及管理工作,保 (略) 工作的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四) (略) 。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考試和考務、奧賽和自招、教學實驗和圖書管理,保 (略) 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五)教科室。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科研、教研教改和教師發展和評價、試題命制和分析,保證教科室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六)招考辦。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學生高考、與高校聯系等工作,保證招考辦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七) (略) 。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后勤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節能減排、校園文化、綠化和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工作,保 (略) 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八) (略) 。在分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穩定等工作,保 (略) 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九) (略) 。在分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保 (略) 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十) (略) 。在分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體育、藝術管理工作,保 (略) 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十一)團委。在分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共青團工作和學生工作,保證團委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十二)年級。在年級聯系領導的領導下,由年級主任負責年級工作,保證年級工作順利開展并提質增效。
(十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設 (略) 室督導辦、財務室、資助辦等。
第四節 民主管理
第五十條學校依法設置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各群團組織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依據各自章程開展活動,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一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學校尊重和支持教職工在學校黨委領導下,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二條學校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學校尊重和支持學生在學校黨委領導和團委管理下,通過學生代表大會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校內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及社會團體成員依據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四條學校設立“校長接待日”制度,處理師生申訴等相關工作。
第六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慶日
第五十五條校徽、學校文化標識(附件1)
第五十六條校旗(附件2)
第五十七條校歌(附件3)
第五十八條每年12月30日為學校成立紀念日。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章程的修訂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本章程經學校第六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報屏山縣教 (略) 備案。
第六十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黨委會。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自報備核準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校徽
學校文化標識
附件2:
校旗
附件3:
附件4
名詞解釋
美育特色:
“以美育德”主要通過美環境、美心靈、美行為來育人。“美環境”,即打造優美的環境文化,用環境文化育人。我校充分挖掘校園環境之美,大力營造美學、藝術、文化氛圍,宣傳我校特色文化,讓學生從環境中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美心靈”,即通過一系列多美的活動,讓學生在美麗多彩的活動中,養成一顆美好的心靈。“美行為”,即學生通過各類實踐活動,去踐行美好的行為。
“以美啟智”則是從美課堂、美學習、美體驗三個方面展開。“美課堂”,即以“智慧課堂”為支點,從精美課堂結構、美妙課堂內容、和美師生互動等方面,讓課堂教學變得美麗而生動,從而達到“以美啟智”的育人效果。“美學習”,是以“學科之美”系列校本教材依托,讓學生充分發現各學科之美,讓學生的學習過程變得美好,從而達到“以美啟智”的育人效果。“美體驗”,是讓每一位學生都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學習領域,找到能學有所獲的領域,并在這些領域充分體驗進步、成功的快樂,從而體驗學習上的收獲之美。
“以美塑人”主要有通識性藝體課程的感受美, (略) 的展示美,以藝術特長生為主的藝術作品中的創造美。
“三步走”是指第一步對標、第二步達標、第三步立標。
“三比三看”是指干部“三比”,即比執行力、思考力、創新力;教師“三看”,即看貢獻、成績、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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