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G312合六路(侯店路—六安界)公路范圍內擬拆除安全設施處置(二次) | ||
項目法人: | (略) 祥通 (略) | 項目地址: | |
立項批文名稱: | 此項目無立項批文信息 | 項目審批單位: | 此項目無立項審批單位信息 |
監督部門: |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 代理機構: | (略) 產權交易中心 |
交易平臺: |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項目見證時間: | 2023-07-24 |
G312合六路(侯店路—六安界)公路范圍內擬拆除安全設施處置公告(二次)
項目名稱 | G312合六路(侯店路—六安界)公路范圍內擬拆除安全設施處置(二次) | |||||
項目編號 | 2023BFFCJ00392 | |||||
委托方 | (略) 祥通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部門 |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聯系方式: 0551-*、* | |||||
公告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7月25日9:00始至2023年8月7日17:00止。 2.網絡一次性報價期:2023年8月8日9:00至10:00止。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G312合六路(侯店路—六安界)公路范圍內擬拆除安全設施,主要包括:鋼制人行天橋(僅包括地上部分)、蜀山區路段路燈、標示標牌(含桿件)、波形板、蜀山區路段路口信號監控設施等,具體詳見《資產明細表》(本公告上傳電子附件3)。 上述資產轉讓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處置,安徽中信房地產土地 (略) 出具了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4號、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5號、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6號《評估報告書》,資產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元,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本次評估結果包含部分評估對象安全設施拆除的費用。本次轉讓標的資產評估價格不含增值稅。本次轉讓價款委托方可開具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稅率暫定按1%計,稅額由受讓方承擔,稅率可能存在變動,轉讓成交后屆時按國家最新稅收政策或最新稅控軟件進行調整。 | ||||||
轉讓底價 | 489.8125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48 | |||
價款支付 | 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轉讓條件 | ||||||
1.標的以現狀移交,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重量、體積、成新度和功能情況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標的拆除后的清運工作須在委托方監督下由受讓方按照委托方要求進行,涉及質量、安全、環保責任及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在標的清運過程中受讓方不得破壞及占有施工現場不屬于本次拆除范圍內的資產,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3.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即本次轉讓最終證載產權方名稱須和受讓方名稱一致。辦理資產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4.拆除作業范圍及要求:(1)G312合六路(侯店路至新橋大道)段約7.76KM公路安全設施,其中存在涉鐵路段約1KM公路安全設施由受讓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其余6.76KM公路安全設施由公路施工方拆除,無需受讓方承擔拆除費用。(2)G312合六路(新橋大道至小廟界)段約9.49KM公路安全設施,由受讓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3)G312合六路(小廟界至六安界)段約17.31KM公路安全設施,由受讓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其中該路段范圍內涉及到的2座鋼結構人行天橋由G312合六路相應標段施工單位負責拆除,無需受讓方承擔拆除費用。 5.標的拆除后的移交、清運等工作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如在標的拆除過程中產生折損,成交價格不進行調整。 6.轉讓價款全部付清后,委托方協助受讓方辦理資產過戶、交接等手續。三個路段公路安全設施具體拆除時間按照快速化改造工程進度開展,以委托方通知為準。受讓方不得擅自進行拆除作業,標的具體移交時間以委托方通知為準。 7.轉讓標的以《資產明細表》中列示的資產為限。標的資產均已報廢,無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質量擔?;虮WC。 8.其他特別說明: 受讓方須遵守國家、省、市相關再生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本次轉讓標的中可能包含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管理條例》所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管理條例》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對轉讓標的進行勘察。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略) 令第551號)的規定,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是指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不包括產品維修、翻新以及經維修、翻新后作為舊貨再使用的活動。受讓方對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應當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未取得處理資格的,應當將其交由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處理企業處理。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資產轉讓合同》。 | ||||||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取網絡一次性報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意向受 (略) 場主體庫登記注冊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號如下:
交易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交易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1)。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2)。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 ||||||
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布后,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成交人發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部分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資產轉讓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 (略) 場A區678室,聯系電話:0551-*。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1.6%;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1%;超過5000萬元至10000萬元的部分,為0.5%,超過10000萬元至50000萬元的部分,為0.48%;50000萬元以上部分,為0.1%。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 (略) 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阮主任,聯系電話:0551-*。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010-*轉5-2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王工,聯系電話:0551-*、*( (略) 濱湖新區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 |||||
技術支持 | *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產權交易中心。 |
(略) 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G312合六路(侯店路—六安界)公路范圍內擬拆除安全設施,主要包括:鋼制人行天橋(僅包括地上部分)、蜀山區路段路燈、標示標牌(含桿件)、波形板、蜀山區路段路口信號監控設施等,具體詳見《資產明細表》。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見安徽中信房地產土地 (略) 出具的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4號、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5號、皖中信評報字(2023)0026號《評估報告書》。
第二條 *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對*方已簽署的合同、協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六)標的拆除后的清運工作須在*方監督下由*方按照*方要求進行,涉及質量、安全、環保責任及費用均由*方承擔。在標的清運過程中*方不得破壞及占有施工現場不屬于本次拆除范圍內的資產,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方承擔。
(七)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方名下,即本次轉讓最終證載產權方名稱須和*方名稱一致。
(八)標的拆除后的移交、清運等工作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方承擔。如在標的拆除過程中產生折損,成交價格不進行調整。
(九)轉讓標的以《資產明細表》中列示的資產為限。標的資產均已報廢,無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方不提供任何質量擔保或保證。
(十)*方須遵守國家、省、市相關再生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方承擔。
第三條 *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條 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元(大寫,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方。
(二)價款支付方式:
*方須自《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 (略) 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戶名: (略) 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第五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場現狀移交;
(二)拆除作業范圍及要求:(1)G312合六路(侯店路至新橋大道)段約7.76KM公路安全設施,其中存在涉鐵路段約1KM公路安全設施由*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其余6.76KM公路安全設施由公路施工方拆除,無需*方承擔拆除費用。(2)G312合六路(新橋大道至小廟界)段約9.49KM公路安全設施,由*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3)G312合六路(小廟界至六安界)段約17.31KM公路安全設施,由*方自行拆除并承擔拆除費用;其中該路段范圍內涉及到的2座鋼結構人行天橋由G312合六路相應標段施工單位負責拆除,無需*方承擔拆除費用。
(三)轉讓價款全部付清后,*方協助*方辦理資產過戶、交接等手續。三個路段公路安全設施具體拆除時間按照快速化改造工程進度開展,以*方通知為準。*方不得擅自進行拆除作業,標的具體移交時間以*方通知為準。如在標的拆除過程中產生折損,成交價格不進行調整。
第六條 轉讓稅費的承擔
辦理資產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由*方承擔。
第七條 特別約定
(一)*、*雙方必須嚴格按照產權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方責任造成*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配合*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的,*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計已付款金額每日的標準向*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若*方逾期超過(個月)仍未繼續履行合同,*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賠償違約金萬元。
(三)如*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的標準向*方追究違約利息。若*方逾期超過(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賠償違約金萬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方所在 (略) 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方執份,*方執份, (略) 產權交易中心留存1份。
*方(蓋章): *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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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