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你單位報送的《馬 (略) (天門大道-馬鋼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馬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 (略) (天門大道-馬鋼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項目。 (略) 西起馬鋼大道,東至天門大道,全長1070m,其中西段 830m北移新建,東段240m (略) 面擴建,道路等級 (略) 。項目總投資494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 萬元。根據《報告表》結論,從環境保護角度,我局原則同意你單位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措施及下述要求進行項目建設。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減緩工程施工揚塵對沿線居民的不利影響。優化施工營地選址,避開或遠離環境空氣敏感目標。制定施工場 (略) 揚塵控制措施,施工場地應實施封閉圍擋、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蓋、進出車輛沖洗、建筑垃圾及時清運等措施。對工程完成區域及時進行綠化或恢復原貌,防止大面積揚塵。施工人員餐飲及取暖設施必須使用清潔燃料。
(二)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略) 理后回用于抑塵, (略) 理滿足相應標準后排入城鎮污水管網,不得直接排放。
(三)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禁止高噪聲設備午間、夜間施工。避免高噪聲設備在同一區域作業,避免噪聲擾民;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要求。
(四)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加強 (略) 置。 (略) 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并盡量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應集中收集,定期清運至 (略) (略) 理,嚴禁隨意丟棄。建筑垃圾及時 (略) 理。
(五)合理設置取、棄土場,盡量做到挖填平衡;臨時堆土場采用圍擋等抑塵措施,加強生態綠化,及時進行生態恢復,防止對生態的破壞和水土流失。
三、工程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
四、市 (略) 做好對該項目日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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