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2月6日至2月1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對以下建設項目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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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審查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勐捧鎮曼濃老寨木炭廠技術改造項目 | 勐臘縣勐捧鎮勐哈村委會曼濃老寨 | 西雙版納森田新 (略) | 西雙版納 (略) | 本項目在勐捧鎮曼濃老寨木炭廠原址上進行技改,不新增占地面積,拆除現有的36臺炭化干餾釜,新建三座炭化窯,共27個炭化室,配 (略) 理設施,提純分離煙氣中的木焦油和木醋液。技改前后產能不變,年產木炭1500t。 | 施工期主要影響和對策措施: (1)廢氣:①揚塵:灑水降塵、運輸車輛控制車速、物料封閉堆存;②機械燃油廢氣:加強管理,自然擴散。 (2)廢水:①施工廢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②生活污水: (略) 現有的 (略) 理。 (3)噪聲:加強施工管理、使用低噪音設備、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 (4)固廢:①廢棄混凝土、建筑材料廢棄包裝等建筑垃圾:及時運至合法建筑垃圾 (略) 置。②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運至附近村寨垃圾 (略) 置。 運營期主要影響和對策措施: (1)廢氣:炭化廢氣經密閉煙道收集+二次燃燒器+煙氣分離器+間接冷凝器+水 (略) 理后,通過1根高度為17.5m高的排氣筒排放。項目廢氣中SO2、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NOx、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烷總烴計)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 (略) 無組織粉塵、非*烷總烴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中表2的小型食堂規模標準。經預測分析,項目對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2)廢水:項目循環冷卻水罐排水排至循環水沉淀池作為水膜除塵洗滌用水和炭化窯冷卻用水;初期雨水經收 (略) 理后排至循環水沉淀池,用作水膜除塵洗滌用水和炭化窯冷卻用水。餐飲廢水經油水分 (略) 理后,利用污水管道連 (略) 現有的化糞池;其他生活污水 (略) 現有的 (略) 理,并定期委托當地農民清運用于農田施肥。本項目廢水不外排,不設排污口。經分析,項目對地表水的影響是可接受的。 (3)噪聲: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4)固廢:不合格品由工人挑揀出來后,進入下一批原料繼續炭化;炭化窯灰渣收集后作為炭基肥外售;木焦油及沉渣經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分批次返回到炭化窯內助燃;木醋液作為生物質除臭劑外售給橡膠廠;水膜除塵循環水沉淀池沉渣、煙道灰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經收 (略) 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并 (略) 置資質 (略) 置;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棄含油抹布和手套收 (略) 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并委托 (略) 置資質 (略) 置;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垃圾 (略) 置;油水分離器油泥委托有資質單位定 (略) 置;化糞池底泥定期由當地農民清運用于農田施肥。固廢得 (略) 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土壤及地下水:項目無廢水外排,也不涉及地下水流場或地下水位變化。項目對地下水造成的主要污染途徑為木焦油收集池、木醋液收集池、危廢暫存間及循環水沉淀池發生泄漏污染地下水。經預測,木焦油收集池泄漏100天、500天、1000天時,廠 (略) 地下水中的揮發性酚類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Ⅲ類標準要求(揮發性酚類≤0.002mg/L), (略) 地下水中的揮發性酚類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Ⅲ類標準要求,且在徑流范圍內不存在地下水環境敏感點,經采取“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措施后對周邊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在做到廢氣達標排放、廢水全部回用、固 (略) 置、分區防滲的前提下,對土壤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項目涉及環境風險物質為柴油、木焦油、木醋液、木煤氣、廢機油,不涉及重大環境風險,環境風險潛勢為Ⅰ,在落實相應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對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風險是可防控的。 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于2021年12月23日進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由于 (略) 站不屬于當地 (略) 站,建設單位于2024年5月21日補充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2年5月9日至20日(共10個工作日)進行 (略) 絡公示,2022年5月6日、9日先后兩次在西雙版納報進行報紙公示,同時在項目周邊村莊曼坎村進行張貼公示。建設單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前,于2023年7月7日公開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由于第 (略) 站不屬于當地 (略) 站,建設單位于2024年5月21日補充第三次信息公示,第三次公示內容為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以上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公眾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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