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金沙縣大田鄉白泥風電場110kV升壓站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金沙金 (略)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貴州省水利水電勘 (略)
項目概況:白泥110kV升壓站110kV配電裝置采用單母線接線,主變容量1×50MVA,110kV終期出線2回,一回至110kV安洛變,遠期備用一回,本次評價只包含本期一回。35kV采用單母線接線,終期出線2回至風電場場區,均一次性建成。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1)大氣環境 施工期對環境空氣影響的主要為揚塵。在項目的建設施工中,由 (略) 的修建、開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建筑材料的運輸、裝卸、堆放等,會產生不同影響程度的揚塵,影響因子為TSP、PM10。 運行期發電過程不會產生廢氣。 (2)水環境 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依托白泥風電場施工營地進行食宿,本工程施工期無生活污水產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施工廢水包括車輛沖洗廢水和含油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運行期升壓站內的所有生活污水排入一體化處理系統處理,用于站內綠化,不外排。 (3)聲環境 施工期噪聲源主要來 (略) 修建、升壓站建設、運輸施工材料和設備等,施工期的噪聲主要為機械噪聲和車輛運輸噪聲。施工過程中應按照本環評要求采取必要的噪聲防護措施,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 運行期升壓站場界噪聲在采取噪聲防護措施后,站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的要求。 (4)電磁環境 通過類比分析,本項目投運后,升壓站廠界四周評價范圍內的電磁環境水平均能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中4kV/m、100μT的標準限值要求。 (5)固體廢物 工程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以及廢棄設備零件等。只要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以及當地政府的管理規定,科學管理、文明施工,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運行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檢修時產生的廢棄的鉛酸蓄電池、生活垃圾以及事故油。站址內設有危廢暫存間,可滿足《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該場地危險廢物實行分類、分區管理、集中處置的原則,并設置有危險廢物標牌,滿足危險廢物的的收集暫存要求。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廢均得到了有效的處理及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6)生態環境 本工程評價范圍內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等環境敏感區及生態保護紅線。工程建設主要的生態影響集中在施工期,升壓站建成后,隨著人為擾動破壞行為的停止以及周圍地表綠化的逐步恢復,升壓站將不會對周圍的生態環境產生新的持續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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