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羅、加茂、六橋等三處堆砂點存量河砂分別轉讓 | |||||||
項目編號 | QY*HN103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掛牌延長5個工作日 | |||||
掛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3月12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25日 | |||||
標的簡況 | ||||||||
標的坐落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羅村附近、加茂道班內進50米、保城鎮什小村 | |||||||
標的 | 標的名稱 | 數量(m3) | 掛牌單價 (元/m3)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
1 | 什羅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1531 | 165 | 5 | ||||
2 | 加茂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5200 | 165 | 10 | ||||
3 | 六橋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 | 165 | 40 | ||||
標的情況 | 本次轉讓的河砂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河道疏浚工程項目道突河段、加茂毛林河段、石硐打南河段等三項工程河道疏浚清淤河砂,經過洗篩,現分別堆放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羅、加茂、六橋三處。標的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 |||||||
特別告知 | 1、河砂按現狀分別轉讓,使用現狀不影響交易,與評估報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標的現狀為準。若實際結算數量與公告披露的數量不符,則轉讓價款由轉讓方按實際結算數量多退少補。 2、河砂轉讓價款相關發票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有資產事務中心開具,交易服務費發票由海南產權交易所開具。 3、受讓方銷售河砂須優先滿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區域內的河砂需求后,方 (略) 銷售。 4、競買前,意向受讓方須親自查看本次轉讓的河砂,特別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讓方視為對本次轉讓的河砂現狀已確認,受讓方確認轉讓方轉讓的河砂質量完全符合受讓方需求,對轉讓方轉讓的河砂質量無任何異議,不會就河砂質量提出任何有異議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河砂質量,并提出權利要求。 | |||||||
評估情況 | 評估單價 | 165元/ m3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1月16日 | |||||||
評估機構 | 中呈(海南)房地產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 情況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海南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關批準; 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資產交易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 |||||||
轉讓方 決策文件 | 關于審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六橋、什羅、加茂三處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方案》的批復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受讓方 資格條件 | 1、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與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1)自然人報名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提供未列入中國執行 (略) (http://**)的 “失信執行人名單”網站截圖。 (2)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報名的:須提供未列入中國執行 (略) (http://**)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網頁截圖和提供未列入 (略) 站(http://**.cn/)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網站截圖(截圖須體現出查詢時間為公開轉讓公告發布之后)。 2、提貨方式由受讓方到存量河砂存放點自提,轉移時裝卸及運輸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須在支付全部價款后30日內完成河砂轉移工作。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簽訂《購銷合同》后,受讓方須在3日內另繳納履約保證金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標的1履約保證金為*元,標的2履約保證金為*元,標的3履約保證金為*元。 2、其他未盡事宜均按《購銷合同》約定執行。 3、本項目有關信息由轉讓方提供,本所對其不承擔保證及其他法律責任,轉讓方按標的現狀轉讓該標的,競買人報名即接受現狀。 | |||||||
標的交割 | 按《購銷合同》約定辦理 | |||||||
交易價款及保證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價款一次性支付。 2、報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見上表),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應繳納至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17:00。成交后,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 3、成交后,受讓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含競買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戶名: 海 (略) 開戶行: 上海浦東 (略) 海口分行 賬號: 提交系統審核后,請競租人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提示繳納。 | |||||||
競價規則與報名手續 | ||||||||
競價規則 | 1、本 (略) 絡競價的方式組織交易,價高者得。若只有一個意向競買方參加競價,由該意向競買方按不低于掛牌底價報價。(即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競買人的,該競買人必須出價,否則視為違約) 2、受讓資格經審核通過后,競買人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買受人。 3、成交后,受讓方攜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憑《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及相關材料前往交易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簽署競價確認書,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 4、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5、重要提醒:請競買人選擇 (略) 環境,確保終端設備運 (略) 絡正常(建議 (略) 絡、臺式電腦終端)。在競價過程中,請關閉其他與本次競價無關的, (略) 絡競價操作的應用軟件。 | |||||||
現場展示 | 1、時間:公告期內 2、地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羅村附近、加茂道班內進50米、保城鎮什小村 |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00止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須在2024年3月25日17:00時之前提交報名資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注冊為競買方)、報名,報名時須自行下載、上傳《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用e交易注冊賬戶將保證金交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產權受讓申請表》(見附件); 2、《網絡競價須知》(見附件); 3、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中國執行 (略) 和信 (略) 站查詢信息截圖; 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和中國執行 (略) 網站查詢信息截圖; 4、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其他相關資料。 備注:以上材料均須加蓋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簽名(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名摁手印(自然人)。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競買成功的受讓方競買保證金將用于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結算,競價未成功的競買人保證金,交易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視為違約,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競買方提出意向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不 (略) 絡競價程序的; (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包括競買方在內的各競買方均不出價的; (4)競買成交后拒絕簽署有關競價確認書的; (5)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轉讓方簽訂《購銷合同》的; (6)未按照《購銷合同》規定支付成交價款的; (7)競買方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并競買成功的。 | |||||||
服務費 | 交易服務費按總成交價的5%計算,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2.5%,實際結算數量與提貨量的誤差不影響交易服務費的繳納。 | |||||||
競價安排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競價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 開始時間 | 加價 幅度 | 延時競價周期 | |||
1 | 什羅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2024年3月12日9:00 | 2024年3月26日9:30 | * | 120秒 | |||
2 | 加茂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2024年3月12日9:00 | 2024年3月26日9:45 | * | 120秒 | |||
3 | 六橋堆砂點存量河砂轉讓 | 2024年3月12日9:00 | 2024年3月26日10: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載 | 《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購銷合同》 | |||||||
咨詢電話 | 項目(報名)咨詢:交易一部黃女士 * 交易一部孫女士 * 技術支持:信息部劉先生 * | |||||||
單位地址 | (略) 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8樓海南產權交易所 (略) 1樓受理大廳4號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3樓6號窗口 | |||||||
其它 |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