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破產清算案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
各位債權人:
(略) (略) (以下簡稱“恒豐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以下簡稱“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已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以線下方式召開。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參加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并行使了表決權。 (略) 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出席、列席情況及表決結果報告如下:
一、會議出席情況
(略)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債權表》,債權人應到5家,債權金額合計*.91元,其中,無財產擔保債權3家,債權總額為*.33元,有特定財產擔保的債權2家,債權總額為*.58元。本次債權人會議實到債權人5家,其中,無財產擔保債權人3家,債權金額*.33元,有特定財產擔保債權人2家,債權金額*.58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關于債權人會議召開的規定。
二、會議列席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之規定,恒豐公司法定代表人、 (略) 負責人、債權人會議主席、職工代表、恒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員均列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三、會議表決結果的統計情況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共有《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及《債權人會議議事規則》四項提案,表決結果統計如下:
(一)表決《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
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該項提案的債權人人數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比例為 100 %,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比例為202.59%。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
(二)表決《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該項提案的債權人人數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比例為100%,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比例為202.59%。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三)表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該項提案的債權人人數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比例為 100%,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比例為100%。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四)表決《債權人會議議事規則》
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該項提案的債權人人數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比例為100%,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比例為202.59%。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債權人會議議事規則》。
四、債權人會議的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恒豐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債務人財產變價方案》《債務人財產分配方案》及《債權人會議議事規則》四項提案。債權人會議的決議對于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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