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辦公廳、 (略) 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 (略) 委辦公廳、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委辦發〔2017〕4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我區擬 (略) 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有效期及車輛使用年限由6年調整為8年, (略) (略) 交通運輸委員會擬就本決策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為切實履行公眾參與、信息公開程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決策概況
決策名稱:調 (略) 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有效期及車輛使用年限
決策概況: (略) 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有效期及車輛使用年限由6年調整為8年
決策依據:《 (略) 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59號)第十五條“在 (略) 以外經營的巡游出租汽車使用年限為6年至8年,具體 (略) 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決定。”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因本決策實施受影響的出租車車 (略) ,及受本決策影響的居民和相關單位等。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內容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方案有關社會穩定風險評價的建議,特進行此次公示,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如下:
(1)是否贊成實施本決策;
(2)本決策實施 (略) 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利弊;
(3)決策對利益相關者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造成的影響;
(4)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會穩定風險的措施和建議。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反饋方式
(一)為保證公眾知情權,廣泛聽取和收集相關利益群體意見,因本決策實施受影響的出租車車 (略) ,及受本決策影響的居民和相關單位等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通過下述地址發送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本決策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聯系方式:
(略) (略) 交通運輸委員會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
電子信箱:*@*q.com
地址: (略) (略) 棠香 (略) 238號
(略) (略) 交通運輸委員會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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