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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略) (略) 區第 * 安置區 * 號樓負 * 樓( (略) )鮮肉1號攤位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0.5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略) 在地區 | (略) 市>市轄縣> (略)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 (略) 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 (略) 交易規則,按照 (略) 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略) 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 (略) 門審核;
3、我方租賃 (略) (略) 了相應程序,經 (略) 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標的名稱 | (略) (略) 區第 * 安置區 * 號樓負 * 樓( (略) )鮮肉1號攤位 | ||||
坐落 | (略) (略) 區第 * 安置區 * 號樓負 * 樓( (略) ) | 樓盤名稱 | — | ||
租賃底價 | 0.5萬元 | 租賃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遞增方式 | 不遞增 | 招租用途 | 僅限于經營鮮肉 | ||
產權證號 | - | ||||
樓層 | 負 * | 結構 | 鋼混 | ||
房屋證載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積 | 2.6㎡ | ||
優 (略) 權 | 否 | 移交時限 | 結清第 * 年 (略) 服務費后5日內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重金資評報字( * )第 * —1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黃小清 | 聯系電話 | *** |
招租方名稱 | (略) 薯光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略) 薯光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 (略) 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 (略) 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 、該項目系轉租,標的產權人(即原出租方) (略) (略) ,出租方與產權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為 * 日至 * 日止,產權人同意出租方在租期 (略) 轉租,詳見《租賃合同》。標的掛牌價為第 * 年招租底價。 * 、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 (略) 報名(工作時間)方式到 (略) 聯 (略) (略) 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對應的保證金 (略) 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 * 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現場報名若為代辦人辦理,須當面簽訂授權委托書或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須明確委托權限,并提供代辦人信息,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地址。 * 、意向承租方需書面同意并接受標的產權人(即原出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并承諾在承租后按《租賃合同》 (略) 內容使用。 * 、若掛牌期滿只有 * 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 、為保護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 * 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 (略) 交易服務費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 (略) 為的;(6) (略) 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 (略) 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 、意向承租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系轉租;本次招租面積系評估報告記載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無產權證等)及相關政策規定,并 (略) 承擔標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 * 切風險后決定是否承租,租賃后相關手續由承租方負責辦理,出租方協助。標的按現狀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 (略) 對 (略) 全面了解, * 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 (略) 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 * 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前述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略) 發生的 * 切稅、費(含水、電及其它通訊線路的搭接費及物業服務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相關稅、費均由出租方代收代繳。 * 、 (略) 服務費按租期總租金的0. * %(單筆不足 * 元的按 * 元)向出租方、承租方分別收取。 *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須嚴格按限定的招租用途經營,其經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定及政府規劃,不得擅自改造攤位, (略) 使用安全,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經營者因自身原 (略) 罰 (略) 承擔。 十、出租方負責在承租方結清第 * 年攤位 (略) 服務費后5日內移交,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計算。 十 * 、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 十 * 、水、電及其它通訊線路的搭接 (略) 負責,出租方協助。 十 * 、以上標的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 十 * 、備查資料:《評估報告》《租賃合同》。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 *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 * 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 * 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聯 (略) (略)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熊琳 | 聯系電話 | *** | |||
受托機構 | 受托機構名稱 | |||||
受托機構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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