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洪武路(儒林路-金陵路)、新生路(儒林路-金陵路)路燈采購項目的澄清答疑文件各潛在投標人:*、原招標文件第**頁中(一)型號規格第*條為:投標時必須攜帶所投標的物的樣品及所投標的物的國家燈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報告原件(不包括光源電器檢驗報告)。現改為:投標時須攜帶*#、*#燈具樣品。及國家燈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報告原件(不包括光源電器檢驗報告)。*、重點局、代理公司領導燈具必須有國家燈具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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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