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間:2023-02-27
信息發布人:
(略) LS-G-05-2023-001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掛牌出讓公告
臨審服讓預字[2023]4號
(略) 場需求,科學合理安排供地規模和進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略) 行政審批服務局發布下列1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掛牌出讓公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編號 | LS-G-05-2023-001 |
地塊位置 | 位于北城新區沂蒙北路與太原路交會處東北,四至為:東至柳青河支流綠化帶,南至太原路,西至沂蒙北路綠化帶,北至蘭州路綠化帶。 |
土地面積(㎡) | 72733 |
土地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 |
出讓年限(年) | 70年 |
規劃指標要求 | 2.5≥容積率>1.2; 建筑密度≤28%; 綠地率≥35% |
起始價(萬元) | * |
預申請保證金(萬元) | 5000 |
二、申請人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政策等另有規定 (略) (略) 場誠信體系黑名單的外),均可申請。
三、公告期限
本次預公告期為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3日下午4:00。意向人可在公告期內就地塊出讓起始價格、開發建設要求等事項進行咨詢。
四、提交申請
申請人應于2023年3月3日下午4:00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提交申請并足額繳納預申請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足額繳納預申請保證金并經交易系統確認后,方為具有預申請資格的競買人。
申請人繳納預申請保證金,可以銀行保函的形式辦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土地競得人須按照《 (略) 標準住宅小區技術管理規定(試行)》開發建設,做好工程建設、配套設施建設以及物業管理。
六、注意事項
(一)出現以下情形的,用地預申請將不被接受:
1.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預申請的。
2.未在公告的用地預申請截止時間前繳納預申請保證金或繳納保證金不足額的。
出現前款第二項情形時,申請人已繳納的預申請保證金款項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二)宗地正式掛牌出讓時,預申請人繳納的預申請保證金資金轉為競買保證金,預申請人應在出讓公告報名期內按競買保證金數額補齊差價。競買保證金具體數額以公告為準。
(三)地塊正式出讓公告發布后,預申請人應按照掛牌出讓文件要求參與競買并報價。預申請人不參與該地塊競買的,預申請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預申請人可在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正式掛牌出讓時單獨參與競買,也可和其他未提出用地預申請的申請人聯合競買(掛牌出讓公告載明不接受聯合申請的除外)。聯合競買的,由預申請人代表聯合競買各方(需簽署聯合競買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參與相應地塊的競買活動。
(五)預申請人已完全履行相關義務但未競得地塊的,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繳納的資金或解除銀行保函,不計利息。
七、聯系方式
(略) 行政審批服務局
地址:北城新區北京路8號
咨詢電話:0539-*
(略) 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3年2月27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