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略) 市 (略) 區人民政府批準, (略) (略) (略) 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略) 如下: *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WG *** | 宗地總面積: | * 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 國道南側、司馬浦鎮政府北側 | 出讓年限: | * 年 | 容積率: | 大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 綠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主要用途: | 城鎮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細用途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城鎮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 6. *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BA *** BA *** BA * | 現狀土地條件:凈地 | 起始價: | * 萬元 | 加價幅度: | * 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 日 * 時 * 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 日 * 時 * 分 | 備注: | 1.本次掛 (略) 上掛牌出讓方式。2.用地性質: * 類住宅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商業用地(R * /R * /B1)。3.總用地面積: * 3. * 平方米( * . * 畝),其中:實用地面積 * 6.3平方米( * . * 畝)、公園綠地面積 * . * 平方米(0. * 畝)、道路面積 * . * 平方米(2. * 畝)。4.規劃設計主要技術指標:(1) * 地塊:實用地面積 * . * 平方米( * . * 畝)。①、容積率:2.0<容積率≤4.0, * 2. * 平方米<地面以上計容建筑面積≤ * 4. * 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可建商業計容建筑面積≤ * 平方米。②、建筑密度:≤ * %(其中主樓≤ * %)。③、綠地率:≥ * %。④、建筑限高:≤ * 米。(2) * -1地塊:實用地面積 * 5. * 平方米( * .6畝)。①、容積率:2.0<容積率≤4.0, * 0. * 平方米<地面以上計容建筑面積≤ * 0. * 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可建商業計容建筑面積≤ * 平方米。②、建筑密度:≤ * %(其中主樓≤ * %)。③、綠地率:≥ * %。④、建筑限高:≤ * 米。5.停車配建面積≥地面以上總計容建筑面積的 * %( * 、 * -1地塊可統籌配建),停車位 * %建設充電樁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6.地下空間作為停車和人防、配電、配水、通信、環衛等配套設施用房使用。兩個地塊之間可設置地下通廊,總寬度不得超過 * 米。7.應同步配建計容建筑面積不少于 * 平方米的文體設施用房,設在首層或 * 層,并有方便的對外出入口,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宜結合綠地設置居民健身設施。8.應沿規劃道路同步配建建筑面積不少于 (略) 市附屬式 (略) ,供公眾便捷使用并納入項目小區物業管理,設計標準按《 (略) 設計標準》(CJJ * - * )執行。9.地塊北側建筑物退讓 * 國道紅線不少于 * 米,并沿 * 國道集中建設寬度不少于4米的綠帶。 * .倡導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方式, * 地塊機動車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塊的東側, * -1地塊機動車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塊的西側,與城市道路間應設置緩沖段及相關安全標志。 * . (略) 地標高應結合片區防澇水位設置,宜不低于3.1米( * 國家高程)。 * .回遷配建要求:(1)需配建回遷首層商鋪及住宅面積 * 2. * 平方米。其中沿國道首層商鋪 * . * 平方米,沿其他道路首層商鋪 * . * 平方米,回遷住宅 * . * 平方米。(2) (略) (略) 回遷商業建筑面積 * 平方米,其中首層面積不少于 * 平方米且至少 * 面臨主要道路。(3) (略) (略) 回遷房面積 * 平方米,設置在居住區首層及 * 層。上述配建回遷用房應在建筑設計方案中明確,并滿足回遷需求,具體按《 * 國道南側、司馬浦鎮政府北側片區 * 、 * -1地塊土地出讓競買須知( (略) 分)》執行。 * .應配建項目總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公園綠地、規劃道路及其道路附屬設施,改造地塊內原有排水管渠,并與周邊設施相銜接,具體按《 * 國道南側、司馬浦鎮政府北側片區 * 、 * -1地塊土地出讓競買須知(配套設 (略) 分)》執行。 * .土地出讓年限為住宅用地 * 年、商業用地 * 年,服務設施用地按有關規定確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詳細規劃條件請登錄 (略) (略) 上交易系統,詳見 (略) 市國有建設 (略) 上掛牌出讓文件。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競買申請人參加競買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 * 、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 、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日 至 * 日 到 (略) 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https:/ *** ),點擊“土地與礦業權”進入 (略) (略) 上交易系統瀏覽、下載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 、 申請人可于 * 日 至 * 日 到 (略) 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https:/ *** ),點擊“土地與礦業權”進入 (略)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 日 * 時 * 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 日 * 時 * 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 、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統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WG *** 號地塊: * 日 * 時 * 分 至 * 日 * 時 * 分 ;
* 、 (略) 的事項: ( *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 (略) 競價, (略) 競價確定競得人。 本次掛牌出 (略) 上掛牌出讓, (略) 競價, (略) 上限時競價方式。 ( * ) (略) 上掛牌出讓地塊不設底價。 ( * )該宗用地應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2年內竣工。 ( * )開工、竣工應按規定 (略) 門申報備案,逾期開工、竣工的,受讓人應繳納違約金,按出讓價款總額每日萬分之 * (0.1‰)的標準收取。造成土地閑置的,按 (略) 《 (略) 置辦法》的 (略) 處理。 ( * )應同步配建的文體設施用房、 (略) ,納入小區物業管理,不得銷售,不得擅自改變功能。 ( * )競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 * 日內與 (略) 市 (略) 區司馬浦鎮人民政府簽訂回遷用房建設合同。 ( * )競得人應按照回遷用房建設合同的約定繳存回遷保證金 * 萬元,并按照回遷用房建設合同的約定退還。 ( * )競得人須出資完成回遷用房投資建設,具體按照《 * 國道南側、司馬浦鎮政府北側片區 * 、 * -1地塊土地出讓競買須知( (略) 分)》對回遷用房投資 (略) (略) 。回遷用房建成后按照司馬浦鎮政府確定的分配方案、交付標準無償移交給回遷戶及回遷單位。 ( * )競得人須負責投資、報建和建設《 * 國道南側、司馬浦鎮政府北側片區 * 、 * -1地塊土地出讓競買須知(配套設 (略) 分)》要 (略) 內容,并在項目主體工程開工前與 (略) 市 (略) 區司馬浦鎮人民政府簽訂配套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公園綠地、排水管渠建設合同,明確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公園綠地、排水管渠的建設內容、位置、開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條件等事項。該宗用地范圍內規劃建設配套設施概由競得人建設,配套設施中的排水渠道應在 * -1地塊開發前實施改造,其他配套設施應與項目主體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交付使用,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公園綠地、排水管渠按有關標準及要求建成后無償移交給司馬浦鎮人民政府管理,產權歸政府。 (十)競得人應自《成交確認書》簽署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出讓合同約定的定金按成交總價款的 * %計算。若因競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出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競得人競買時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 * )受讓人應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 * 個自然日內 * 次性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出讓價款必須以現款繳交,并不得與其被欠債權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讓價款應繳交違約金,違約金按未繳交款項每日1‰的標準確定。出讓方催繳后受讓人仍不支付出讓價款且延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交款日期 * 日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十 * ) (略) 上掛牌出讓地塊在《 (略) 網站http:/ *** 》、《 (略) 省 (略) 站http:/ *** 》、《 (略) (略) 站專欄(http:/ *** )》、《 (略) (略) 站(http:/ *** )》、《 (略) (略) 站欄目(http:/ *** )》和《 (略) 日報》進行公告。 (十 * )競買申請人必須先向 (略) 數 (略) 有限公司申請辦理CA數字證書,客戶服務熱線: *** (其中 (略) 市區辦理 (略) 數字證書業務點地址: (略) 市碧霞莊 (略) * 棟 * 室;聯系電話: *** 、 *** ;聯系人:陳小姐), (略) 上 (略) 提交競買申請等操作,競買申請人若因故遺失數字證書、 (略) 泄露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承擔。 (十 * ) (略) 上掛牌出讓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繳交方式詳見《 (略) (略) 建設用地使用 (略) 上交易規則》和汕 頭 市 公 共 資 源 全 流 程 電 子 交 易 平 臺中“辦事指南”欄目中“土地與礦業權”板塊“土礦平臺操作指南”(競買人)。 * 、 聯 (略) 帳戶 聯系地址: (略) 市 (略) 區黃河路 * 號 (略) 御景 (略) 花園1棟4樓 聯 系 人:陳先生、馬先生 聯系電話:( * ) *** 開戶單位: (略) 市公 (略) (略) :請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統上獲取 銀行帳號:請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統上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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