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 (略) 年產3000噸氨基葡萄糖鹽酸鹽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 (略) 環評股。
公示期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電話:0372-* 傳真:0372-*
通訊地址:湯陰縣產 (略) 創業 (略)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2024年11月4日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年產3000噸氨基葡萄糖鹽酸鹽項目 | (略) 湯陰縣白營鄉中國 (略) 加油站南500米 | (略) | 河南 (略) | 新建生產車間、倉庫、罐區、辦公樓、消防水站、全廠總變及配電房、環保設施等。新建氨基葡萄糖鹽酸鹽生產線,年產氨基葡萄糖鹽酸鹽3000噸。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304.*元。 |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溶洗和脫色工序產生的鹽酸酸霧、活性炭上料含塵廢氣、浸泡和干燥工序產生的*醇揮發廢氣(以非*烷總烴計)、污水站惡臭、儲罐廢氣和食堂油煙等。 (1)溶洗和脫色工序產生的鹽酸酸霧:經“水噴淋+二級 (略) 理”后通過20m高(DA001)排氣筒排放HCl排放量為0.068t/a,排放濃度為1.6mg/m3,排放速率為0.0094kg/h。HCl的排放濃度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排放限值標準,達標排放。 (2)活性炭上料含塵廢氣:一車間活性炭上料廢氣經收集后送入1#覆膜袋式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二車間活性炭上料廢氣經收集后送入2#覆膜袋式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三車間活性炭上料廢氣經收集后送入3#覆膜袋式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顆粒物排放量為0.0090t/a,排放速率0.0100kg/h,排放濃度5.0mg/m3,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3)浸泡、干燥及回收醇蒸餾產生的*醇揮發廢氣:廢氣經管道收集進入 “水噴淋+除濕+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系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5)排放。處理后*醇排放濃度為10.6mg/m3,排放速率為0.063kg/h。非*烷總烴排放濃度及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非*烷總烴同時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有組織排放60mg/m3要求。 (4)污水站惡臭: (略) 理站調節池、厭氧池、沉淀池等產生惡臭的槽池進行加蓋密封,在臭氣集中排放的部位進行封閉和集中收集,利用風機進氣抽吸臭氣,經生物除臭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6)排放。氨的排放速率為0.0083kg/h、硫化氫的排放速率為0.0003kg/h,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5)儲罐廢氣:管道將呼吸廢氣收集后 (略) 車間鹽 (略) 理系統,經“水噴淋+二級 (略) 理”后通過20m高(DA001)排氣筒排放。HCl的排放濃度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排放限值標準,達標排放。 (6)食堂油煙:采用油煙 (略) 理后通過高于屋頂的排氣筒(DA007)排放,排放濃度滿足河南省地方標準《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小型規模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標準要求(≤1.5mg/m3)。 綜上所述,項目產生的廢氣預計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不大。 2、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循環冷卻水、軟水制備廢水、分離過濾工序產生的酸性廢水、設備及地面沖洗廢水、廠區堿液吸收塔排水和生活廢水。 項目廢 (略) (略) 理站( (略) 理站采取“調節+氣浮+絮凝沉淀+厭氧+好氧+沉淀” (略) 理工藝)處理后 (略) (略) 排入湯陰縣產 (略) 工 (略) 理廠,經 (略) 理后通過孔村溝排入永通河,最終匯入湯河,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3、聲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產生噪聲的設備主要有車間攪拌罐、真空機組、制冷機、 (略) 理風機、污水站機泵等運行過程等機械運行噪聲。噪聲值一般在75~90dB(A)之間,經采用減振、廠房隔音等綜合降噪措施后,本項目各廠界的噪聲預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1)一般固廢:本項目在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脫色工序分離的活性炭(濾渣)、廢離子交換樹脂、*醇回收產生的廢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 (略) 置;脫色工序分離的活性炭(濾渣)、廢離子交換樹脂、*醇回收產生的廢渣有廠家進行回收綜合利用。 (2)危險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為有機廢氣活性炭吸 (略) 理裝置定期更換的廢活性炭和廢催化劑,危險廢物收集后采用專用容器盛放暫存于危廢暫存間,交有危 (略) 置資質 (略) 置。 項目的固廢只要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及時清運,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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