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態環境局長葛分局關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 |||
2023-1-19 |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1月19日局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1日(7日)。 |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 |||
聯系電話:0374-* | |||
傳 真:0374-* | |||
通訊地址: (略) 行政大廳環保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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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 |||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略) (略) 年產4萬 立方裝配式預制構件產業基地建設 項目 | 長環建審[2023]02號 | 2023.1.19 |
2 | (略) (略) 年生產50萬立方米新型保溫材料項目 | 長環建審[2023]03號 | 2023.1.19 |
3 | 長葛 (略) 年加工路燈桿10萬套建設項目 | 長環建審[2023]04號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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