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東段671號原臨江路6號樓底層櫥窗4.5#資產出租 |
標的名稱 | 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東段671號原臨江路6號樓底層櫥窗4.5#資產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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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D* | 出租底價 | 4.071 萬元 | |||
價格說明 | 年租金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4-21 | |||
是否聯合出租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5-06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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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介 | 一、本次出租標的 (略) 攀枝花大道東段671 (略) 6號樓底層櫥窗4.5#,建筑面積29.5m2。 二、該標的采取動態報價方式,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延時報價期為120秒,加價幅度0.*元或其整數倍。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 | |||||||||||||||||||||||||||||||||||||||||||||||||||||||||||||||||||||||||||||
標的資產數量 | —— | |||||||||||||||||||||||||||||||||||||||||||||||||||||||||||||||||||||||||||||
出租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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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出租底價 | 4.071 萬元 | ||||||||||||||||||||||||||||||||||||||||||||||||||||||||||||||||||||||||||||
價格說明 | 年租金 | |||||||||||||||||||||||||||||||||||||||||||||||||||||||||||||||||||||||||||||
履約 (略) 置方式 | 一、承租方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和水電氣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首年前3個月租金,水電氣保證金為500元。 二、履約保證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且承租方無違約行為,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出租方應于15個工作日內核實無誤后無息退還承租方。若承租方違反合同相關條款,出租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扣除部分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金、應付未付租金、水電氣等費用;承租方須在接到出租方保證金被抵扣通知后30日內向出租方補足其被扣除部分。承租方應妥善保管出租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收據,如承租方丟失收據,出租方有權暫停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事宜。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賃期限 | 2年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次出租的首期租金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承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以及履約保證金。剩余各期租金,承租方應于下一使用期前5日內向出租方支付。 四、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雙方結清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無息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 一、承租方已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的現狀及周邊設施,并充分知曉租賃標的使用方面可能涉及的風險。 二、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內及其周邊所從事的一切活動均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規定,不影響他人的合法權益。在承租房屋內及其周邊發生的治安案件、民事糾紛或違法行為,均由承租方負責向相關部門報告或報警,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屬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承擔資產的水費、電費、氣費、衛生費、物業費、通信費等一切費用。須依約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或第三方單位繳清相應費用,不得拖欠。 四、若承租方逾期交納租金或水電氣費等超過10日的,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承租方履約保證金被沖抵后,承租方應在10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除仍應足額補交欠費外,同時須按所欠費用總額0.3‰/天的標準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直至費用付清;承租方逾期支付超過30日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且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相關手續。 六、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擴 (略) 域,不得擅自改造、搭建,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以及轉租、轉讓、抵押、變賣承租房屋及出租方所屬的任何資產。 七、租賃期間,若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致使租賃物損毀,造成出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全部損失,并可解除合同且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方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租賃期間,承租方如需對該資產進行裝修改造、增擴設備設施、提高使用性能的,承租方應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或人員進行設計施工,確保不破壞主體結構且無安全隱患。承租方應將裝修圖樣及設計方案交出租方備案同意后實施,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如裝修面積及投資金額達到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承租方應按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場裝修。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承租方所改造、裝飾、裝修、增擴設施設備屬不可拆除、移動部分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應無償完好、完整地交予出租方,不得擅自拆除,也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裝修裝飾或其他添附物殘存價值。 九、成交后,出租方給予承租方不超過30天的裝修免租期,承租方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如裝修未按照約定的裝修方案或提前完工的,出租方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復核裝修免租時間,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核減裝修免租時間,核減時間經出租方和承租方書面簽字蓋章確認后,承租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補交核減時間內對應的租金。如補交租金未按時支付,除應足額補交欠費外,同時須按所欠費用總額0.3‰/天的標準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直至費用付清。 十、承租方自行辦理發布廣告及制作門店招牌的相關合法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且不承擔責任。 十一、承租方應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承租房屋進行正常檢查或維修,嚴禁在承租房屋內存儲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等;嚴禁在商鋪和辦公資產內使用明火,嚴禁發生“三合一”(即:煮飯、住宿、經營在同一房屋內)行為。 十二、承租方負責承租房屋(除主體結構和外墻自然損壞之外)的所有保養和維修義務,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及房屋附屬物或設備損壞的,承租方應負責賠償或予以修復。 十三、承租期間,承租方系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負責承租房屋“門前五包”責任,負責房屋內部及外部墻面的安全管理,對其租賃、使用和實際管理的房屋、設施,具有安全保障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內的水電氣使用,房屋外部擱置物、懸掛物等脫墜落,以及高空拋物、人員在室內滑倒摔傷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在防汛、噪音、環保等方面接受出租方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四、承租方應與出租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按相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約定以及《安全責任書》的規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方面投入的資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根據不同經營項目須按消防部門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及器材,若承租方未按照主管部門或出租方的相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或不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視為承租方違約,且出租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檢舉。因承租方原因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五、租賃期間,若因政府部門或出租方主管部門規劃需要造成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需要承租方按期配合搬出該房屋的,承租方同意按要求限期搬離,出租方不予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由政府部門或出租方主管部門因此針對該資產進行的裝修或裝修相關聯的補償歸承租方所有。如因承租方未按期搬出的,承租*方應承擔由其他人代為搬出的全部費用或因承租方不按時搬出導致出租方通過訴訟途徑實現相關權利的律師費、鑒定費等全部費用。 十六、若承租方擅自擴 (略) 域、增加構建筑物,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拆除;若承租方拒不拆除,出租方可按合同租金單價的2倍*增加面積*天數向承租方計收違約金;若因此出租方受到相關部門追責,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且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以及賠償出租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十七、若承租方不履行房屋保養義務、拒不執行出租方或 (略) 、政府相關部門提出的衛生、消防安全等隱患整改通知,出租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檢舉并要求承租方整改;若出租方二次催告后承租方仍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年租金總額0.3‰/天的違約金。 十八、若雙方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當按合同相關約定終結租金、違約金、履約保證金及水電押金和損失賠償的結算工作;承租方應在此期間內將出租方房屋和按約定應歸出租方所有的其他資產保證完好地歸還和交付出租方,承租方應將該房屋鑰匙、水電氣卡完好交給出租方。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報名時需繳納相對應的交易保證金。 三、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四、意向承租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本次出 (略) 于空置狀態,按現狀出租。 二、出租標的實際面積與證載面積不一致的,以證載面積為準,不影響成交及交易價格。 三、本次出租標的產權清晰,無抵押、擔保、涉訴等影響公開出租的情形。 四、租賃用途:商業、餐飲。 五、租賃期限:2年(含免租期),免租期不超過30天(以實際裝修期計算,承租方實際裝修期超過免租期,不再額外延長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不遞增。 六、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實地踏勘出租標的,并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出租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成交后,不得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進行資產交接。 七、租賃期間,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內及其周邊所從事的一切活動均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規定,不影響他人的合法權益。在承租房屋內及其周邊發生的治安案件、民事糾紛或違法行為,均由承租方負責向相關部門報告或報警,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屬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承擔資產的水費、電費、氣費、衛生費、物業費、通信費等一切費用。須依約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或第三方單位繳清相應費用,不得拖欠。 九、若承租方逾期交納租金或水電氣費等超過10日的,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承租方逾期支付超過30日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且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成交后,出租方給予承租方不超過30天的裝修免租期,承租方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如裝修未按照約定的裝修方案或提前完工的,出租方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復核裝修免租時間,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核減裝修免租時間,核減時間經出租方和承租方書面簽字蓋章確認后,承租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補交核減時間內對應的租金。如補交租金未按時支付,除應足額補交欠費外,同時須按所欠費用總額0.3‰/天的標準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直至費用付清。 十一、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相關手續。 十二、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擴 (略) 域,不得擅自改造、搭建,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以及轉租、轉讓、抵押、變賣承租房屋及出租方所屬的任何資產。 十三、租賃期間,出租方保證所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含承重墻、板、柱、梁、屋面等,下同)安全。若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致使租賃物損毀,造成出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全部損失,并可解除合同且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方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四、租賃期間,承租方如需對該資產進行裝修改造、增擴設備設施、提高使用性能的,承租方應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或人員進行設計施工,確保不破壞主體結構且無安全隱患。承租方應將裝修圖樣及設計方案交出租方備案同意后實施,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如裝修面積及投資金額達到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承租方應按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場裝修。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承租方所改造、裝飾、裝修、增擴設施設備屬不可拆除、移動部分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應無償完好、完整地交予出租方,不得擅自拆除,也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裝修裝飾或其他添附物殘存價值。 十五、承租方自行辦理發布廣告及制作門店招牌的相關合法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且不承擔責任。 十六、承租方應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承租房屋進行正常檢查或維修,嚴禁在承租房屋內存儲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等;嚴禁在商鋪和辦公資產內使用明火,嚴禁發生“三合一”(即:煮飯、住宿、經營在同一房屋內)行為。 十七、承租方負責承租房屋(除主體結構和外墻自然損壞之外)的所有保養和維修義務,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及房屋附屬物或設備損壞的,承租方應負責賠償或予以修復。 十八、承租期間,承租方系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負責承租房屋“門前五包”責任,負責房屋內部及外部墻面的安全管理,對其租賃、使用和實際管理的房屋、設施,具有安全保障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內的水電氣使用,房屋外部擱置物、懸掛物等脫墜落,以及高空拋物、人員在室內滑倒摔傷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在防汛、噪音、環保等方面接受出租方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九、承租方應與出租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按相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約定以及《安全責任書》的規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方面投入的資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根據不同經營項目須按消防部門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及器材,若承租方未按照主管部門或出租方的相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或不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視為承租方違約,且出租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檢舉。因承租方原因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十、租賃期間,若因政府部門或出租方主管部門規劃需要造成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需要承租方按期配合搬出該房屋的,承租方同意按要求限期搬離,出租方不予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由政府部門或出租方主管部門因此針對該資產進行的裝修或裝修相關聯的補償歸承租方所有。如因承租方未按期搬出的,承租*方應承擔由其他人代為搬出的全部費用或因承租方不按時搬出導致出租方通過訴訟途徑實現相關權利的律師費、鑒定費等全部費用。 二十一、其他事項詳見《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二十二、標的查看聯系人:連老師,聯系電話:*。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0.6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5-06 16: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西南聯合產 (略) | |||||||||||||||||||||||||||||||||||||||||||||||||||||||||||||||||||||||||||||
開戶行 | 中信銀行成都分行 | |||||||||||||||||||||||||||||||||||||||||||||||||||||||||||||||||||||||||||||
賬號 |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承租方后 (略) 置 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后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確認承租方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明確表示放棄承租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8.《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的;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出租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出租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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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動態報價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朱茜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李毅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產權(http://**)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 (略) (略)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 (略) 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 (略) 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 (略) 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 (略) 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 (略)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 (略) 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風險提示 | ||||||||||||||||||||||||||||||||||||||||||||||||||||||||||||||||||||||||||||||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 (略) 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 (略) 網絡競價系統軟硬 (略) 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 第八章。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 (略) 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 (略) 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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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