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現對中醫超聲治療設備(聚焦超聲治療設備)及中醫光療設備(紅外偏振光治療儀)一批采購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項目為貨物類采購,故針對招標文件資格要求“(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所指的“小微企業、中型企業、大型及以上企業或非企業性質單位”均為貨物的生產商。投標人若為代理商(或經銷商)時,該政策要求僅針對投標貨物的生產商,需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貨物生產商的相關材料。
特此通知。
招標人: (略)
招標代理機構: (略)
2025年4月3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