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柳州市鹿寨縣鹿寨鎮大村村大村屯約5.1畝活立木(包青山)轉讓項目 | ||||
項目編號 | GXNCCQ*-LZ42 | ||||
掛牌起止時間 | 2022年11月08日10:00—2022年11月14日17:00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網絡競價時間同時順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姓名) | 鹿寨縣 (略) | ||||
聯系人 | 韋乾豪 | 聯系電話 | 0772-*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 | ||
標的信息 | |||||
標的名稱 | 柳州市鹿寨縣鹿寨鎮大村村大村屯約5.1畝活立木(包青山) | 坐落 | (略) 鹿寨縣鹿寨鎮大村村大村屯鳳凰嶺 | ||
面積 | 約5.1畝 | 流轉期限 | - | ||
林地權屬類型 | 集體所有 | 林木所有權人 | 潘軍強 | ||
林木權屬證明文件 | 村委開具的林木權屬證明 | 采伐和運輸有效時間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林權班號 | 2 | 班號 | 20-1K、22-1K | ||
樹種 | 馬尾松 | 預計出材(m3) | 30 | ||
伐區號 | 2-20-1K、2-22-1K | ||||
其他描述 | 該伐 (略) 鹿寨縣境內,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太陽輻射能豐富,熱量充足,年平均氣溫為21.9℃,雨量充沛,且雨熱同期。 2-20-1K伐區海拔高170m,坡位下坡,坡度20°,馬尾松平均胸徑17.1cm,平均樹高14.1m,蓄積12m3,出材8m3,薪材3m3。土壤類型為赤紅壤,土層厚度110cm。郁閉度0.6。 2-22-1K伐區海拔高180m,坡位中坡,坡度20°,馬尾松平均胸徑15.5cm,平均樹高13.7m,蓄積34m3,出材22m3,薪材9m3。土壤類型為赤紅壤,土層厚度110cm。郁閉度0.6。標的相關證件等資料可在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查閱。 | ||||
評估情況 | 評估基準日 | 2022年08月15日 | |||
評估機構 | 廣西南寧森科 (略) | ||||
交易信息 | |||||
轉讓底價 | 人民幣18000元 | 交易保證金(元) | 3000 | ||
履約保證金(元) | 3000 | ||||
薪材歸屬 | 最終受讓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參與競價的受讓方必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
特別告知 | 1.轉讓標的為活立木(馬尾松),已由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廣西南寧森科 (略) 負責編制并出具林木采伐伐區調查設計書。公告列示的面積和出材量基于林木采伐伐區調查設計書得出,如實測面積、實際出材量與公告列示面積、公告列示出材量有差異,不調整標的成交價格。 2.本次交易可能發生的風險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權利瑕疵、村民以各種理由(如農村道路、水利設施、農田畬地、農作物賠償贊助、未領取地租、林地權屬等)索要賠償(補償)、阻撓林木采伐運輸、林木實際采伐(或運輸)方數與公告列示方數不符、林地實際采伐面積與公告列示面積不符、市場價格變動、林木長勢不齊等,意向受讓方應對采伐范圍內的林地情況有充分了解和風險預估。 3.標的按現狀進行交割和交付,成交價為轉讓方與受讓方確認的活立木采伐范圍內的出材量交貨價。該標的通過鹿寨縣 (略) 整合并收取服務費用(按標的最終成交價款1.5%收取),因采伐活立木而產生的包裝裝載費、采伐人工費、運輸費、伐區道路維修費、受讓方需承擔的交易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不包含在成交價格中,該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4.活立木采伐、運輸期間發生的損壞、滅失、價值縮減以及因采伐、運輸等行為導致他人人身、財產等權益受損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采伐應符合國家及的地方的環保及安全標準,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環境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本次交易行為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6.采伐林木后剩余的薪材歸受讓方所有,由受讓方負責處理,處理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 ||||
報名起止時間 | 2022年11月08日10:00—2022年11月1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價競價 | ||
增價幅度(元/次) | 100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2年11月08日10:00至2022年11月15日15:30 | ||
延時競價起始時間 | 2022年11月15日15:3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價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時間及要求 | 1.交易保證金支付:意向受讓方須于2022年11月14日17:00前,將交易保證金交至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指定價款劃入賬戶。 2.相關價款(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鹿寨縣 (略) 服務費用)支付以委托方及受讓方雙方最終簽署的合同約定執行。 3.交易服務費:本次免收交易服務費。 | ||||
價款劃入賬戶 | 戶名: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 賬號:2057 1201 0110 3437 20 開戶行:廣西鹿寨農村 (略) 城南支行 | ||||
附件下載 | |||||
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聯系方式 | |||||
報名、技術咨詢 | 張經理 | ||||
聯系電話 | 0772-* | ||||
咨詢時間 |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 ||||
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地址 | (略) 鹿寨縣鹿寨鎮桂園路8號匯一聯商務樓一樓 | ||||
報名須知 | |||||
一、說明 根據《廣西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北部灣產權交易所作為自治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的建設運營主體,其制定的交易規則,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可參照適用。 二、風險提示 (一)交易標的列示的面積僅供參考。實測面積與公告列示面積若有差異,不調整標的成交價格。 (二)意向受讓方在交易前應仔細閱讀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載”中的有關材料, 對標的進行實地勘察、向轉讓方咨詢,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并進行風險預估。一旦參與交易(報名并交納了交易保證金)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己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包括缺陷),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確定受讓資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等為由拒絕履行相關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轉讓方將有權按照本公告規定處置保證金。 (三)意向受讓方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灣產權交易所網絡電子競價規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在競價操作過程中如出現系統異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讓方應及時聯系并告知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以便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在核實情況后及時作出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不利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 (四)交易標的均以展示的實際狀況為準,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交易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競價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五)對于與(意向)受讓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事項(如違約情形、違約責任等),以本公告、北部灣產權交易所及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有關規定為準。本公告、北部灣產權交易所及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官方網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機構制定的交易規則,僅適用其技術性操作條款。 (六)意向受讓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不提供競價場所。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二)報名手續 意向受讓方需在在報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錄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網站進行會員注冊、報名(http://**),報名時須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受讓申請書》、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將交易保證金交到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不計利息)。意向受讓方資格經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所審核通過后,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 并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受讓方。 (三)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1.《受讓申請書》; 2.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意向受讓方為法人的: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意向受讓方為非法人組織的: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聯合受讓的,須提交《聯合受讓協議》; 5.現場踏勘確認書; 6.其它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按手印(自然人). (四)報名審核: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說明原因并做退回處理。 四、成交簽約和標的交割 (一)成交簽約:成交后,受讓方憑報名紙質資料前往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辦理成交簽約手續。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署《成交確認書》,簽署《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及轉讓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簽約地點: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 (二)交割時限:轉讓方承諾在《交易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將標的交付給受讓方,因受讓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標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合同》所約定的相關期限不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交割條件:本次交易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受讓方憑成交價款轉賬憑證與轉讓方辦理標的移交手續。 五、交易保證金的處置 (一)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岀現以下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約,在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讓方(含受讓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如該違約情形是在交易雙方簽訂《成交確認書》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現的,還須扣除轉讓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且有權取消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扣除各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的計算標準為:按掛牌底價為基數計算。 1.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2.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與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簽署成交確認文件,或故意拖延(超過約定時間10天)不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 3.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或交易服務費; 4.與他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5.擾亂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 6.違反法律法規、北部灣產權交易所及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約方需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費用)。 (二)意向受讓方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的,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有權決定是否扣除優先權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一旦有意向受讓方(無論是否為優先權人)應價,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則不予扣除未應價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 (三)競價成交且不存在違約情形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之后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全額無息返還。 (四)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前,若因轉讓標的撤銷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讓方無法競價時,無論何種情況,受讓方不得向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主張除退還交易保證金之外的任何權利。成交后,如標的因轉讓方原因最終不能完成交付手續的,與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無關,受讓方僅有權要求鹿寨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退還交易保證金(不計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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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