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焚燒爐及配套設備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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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TR2023* |
標的名稱 | 焚燒爐及配套設備設施 |
標的編號 | TR2023*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焚燒爐及配套設備設施 |
轉讓底價(萬元) | 535 |
掛牌日期 | 2024-06-06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6-20 |
資產概述 | 焚燒爐及配套設備設施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6-06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6,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個):10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資產評估值包含增值稅。最終轉讓價格為包含稅價,轉讓方需按相應稅率承擔稅款,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全部交易價款及稅款后開具發票(其中受讓方為一般納稅人的,可開具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均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本次轉讓資產拆除工作必須防止安全、環保等事故發生,防止裝置內殘留物泄漏對環境造成影響。所有意向受讓方必須在信息公告期間前往轉讓資產現場進行踏勘,現場踏勘由轉讓方統一組織。現場踏勘預約聯系人:胡同 ,聯系電話:*。踏勘時意向受讓方須提供《現場踏勘申請表》(詳見《現場踏勘管理辦法》中附件1)、《授權委托書》(詳見《現場踏勘管理辦法》中附件2),并嚴格按照《現場踏勘管理辦法》及轉讓方的組織程序,安排進場踏勘。踏勘完畢后,所有意向受讓方須簽署一式3份《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現場踏勘管理辦法》中附件3),轉讓方與意向受讓方各執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讓方作為受讓申請材料的組成部分提交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3.本次轉讓資產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事項。 4.本次資產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 5.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轉讓資產以現場的實際情況為準。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查,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風險。一旦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視作受讓方對實際資產與資產評估報告存在的差異無異議。 6.受讓方施工人員對設備進行拆除拆卸和清運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工程開工前應共同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流,嚴禁違法、違規、違章、冒險作業,受讓方必須對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及財產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并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7.受讓方在進場施工作業前須向轉讓方及相關部門提交詳盡的清理方案、拆除方案、安全方案、應急預案、環保方案,在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場施工。 8. 轉讓方股東為深 (略) 。本次交易確定最終受讓方和交易對價后如涉及相關法律法規與《深圳證券交 (略) 規則(2023 年修)》等規定情形的, (略) 股東須按照其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后方可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附件1:《現場踏勘管理辦法》 附件2:《資產移交確認書》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產權交易機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元(以到賬為準)。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包括但不限于廣東聯合產權 (略) 站公布的相關政策法規與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 (略) 返還。 2.2本項目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保證金或誠意金或價款”。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 號:8110 9010 1280 1441 804 開 戶 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保證金或誠意金或價款”。 5.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 號:3948 8010 0166 8866 6601 0001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TR2023*+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一、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合格意向受讓方,如合格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合格意向受讓方,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通知的規定時限內,未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1)在網絡競價中各合格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2)合格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在網絡競價中合格意向受讓方未提交競買文件的。3.違反資產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本公告披露保證內容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二、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交易標的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其交易保證金不計 (略) 退回。三、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按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華軟金信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蘇州高 (略) 122號 | ||
法定代表人 | 張旻逸 | 注冊資本(萬元) | 7380.*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非國有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50T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監管機構屬地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批準文件類型 | |||
批準日期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略) 天 (略) 406號之一保利克洛維中景大廈B座8樓全層 |
(略) 址 | 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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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