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商務要求 一、報價要求:報價(需注明單價,稅率及稅合計金額)為包含一切費用(含稅、含運費及裝卸費)。 二、資質要求: 供應商需提供證明其報價產品為所報制造商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有報價時按詢單要求提供本詢單所有要求。 三、售后服務: 1.中選單位負責提供中選產品所需的相關質檢資料2、出賣人合同及技術協議要求,對產品質量問題負全責,在質量缺陷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仍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四、供貨時間規定:中選單位按詢單內的交貨期供貨,交貨時需持送相關證書及合格證,買方驗收。 五、付款方式:材料使用合格供貨商按合同開增值稅專 (略) 回款情況逐步付款,兩年內付清。 六、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七、交貨地點:西上莊煤礦 八、交貨時間:按買方提供的日期送貨,如供應商在買方指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送貨,買方所有的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九、包裝要求:無。 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 供應商需簽訂《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保障。 十一、中選方案:整包中選 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二級公司監督電話: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十四、合同簽訂主體: 買方:陽泉陽煤五礦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