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富自然資掛[2024]01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富裕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一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1、基本情況
編號 | 土地位置 | 面積(m2 )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規(guī)劃條件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富自然資掛[2024]01號 | 齊齊哈爾富裕生物基新材料循環(huán)經(jīng)濟產(chǎn) (略) 東側、 (略) 南側 | 6600 | 工業(yè)用地
| 50年 | 容積率≥0.6; 建筑密度(%)≥30; 綠化率(%)≤20; 建筑限高≤30米
| 118.14 | 118.14 | 5 |
2、界址和空間范圍
宗地編號 | 位置 | 點號 | X | Y |
富自然資掛[2024]01號 | 齊齊哈爾富裕生物基新材料循環(huán)經(jīng)濟產(chǎn) (略) 東側、 (略) 南側 | J1 | *.186 | *.853 |
J2 | *.115 | *.459 | ||
J3 | *.610 | *.106 | ||
J4 | *.507 | *.408 | ||
J5 | *.186 | *.853 |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有特殊情況者除外)均可申請參加,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被列入《全省房地產(chǎn)“爛尾樓”項目開發(fā)企業(yè)名單》的企業(yè)不具備競買資格。申請人一經(jīng)報名即視為對掛牌文件及地塊現(xiàn)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相應承擔法律責任。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申請人須仔細閱讀掛牌文件,掛牌文件包括《掛牌出讓須知》、《設計條件》等相關附件。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采 (略) 上交易的方式,即通過黑龍江省公共 (略) http://**)進行交易,申請人請在黑龍江省公共 (略) http://**)自行下載《土地交易競買人操作手冊》。
三、掛牌出讓時間
1、掛牌出讓公告時間: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4日;
2、掛牌時間:2024年4月5日9時-2024年4月15日16時;
3、報名時間:2024年4月5日9時-2024年4月12日15時;
4、保證金繳納時間:2024年4月5日9時-2024年4月12日15時;
5、掛牌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的情形, (略) 上限時競價。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結束后出價最高的競買人,成為競得入選人。競得入選人須在成交之日起10日內到富裕縣自然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成為競得人。如逾期未簽訂《成交確認書》則取消競得入選人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后10個工作日內與富裕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成交價款,其余成交價款按合同約定繳齊。
2、土地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不含契稅、基礎設施配費及辦理土地登記涉及的測繪費、證書費等相關稅費。上述費用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3、受讓人應提前踏查現(xiàn)場,踏 (略) 情況、地上現(xiàn)狀情況,如有未移除影響施工的,移除費用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4、本次掛牌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出讓人將按規(guī)定在原公告發(fā)布渠道發(fā)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內容為準。
五、聯(lián)系方式
富裕縣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崔女士 電話:0452-*
地址:富裕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樓二樓
富裕縣自然資源局
聯(lián)系人:姜先生 電話:0452-*
地址:富裕縣中心大街東側
(略) 技術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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